<< 歷代志上 16:18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創世記 13:15
    凡所見之地、我必賜爾及爾後裔至於永遠、
  • 創世記 28:13-14
    主立於梯上、或作立於其側曰、我乃耶和華、即爾祖亞伯拉罕之天主、與以撒之天主、爾所臥之地、悉以賜爾及爾後裔、爾之後裔、將多如地之塵沙、向東西南北蔓延、天下萬族、因爾與爾後裔得福、
  • 彌迦書 2:5
    故在主之會、爾中不復有人、按籤用繩為人量地、
  • 創世記 17:8
    必以爾所居之地、即迦南全地、賜爾及爾後裔、永為世業、我亦為其天主、
  • 申命記 32:8
    至高之主賜業萬族、俾亞當苗裔散處世間、則立定異邦之疆界、按以色列子孫之數、
  • 創世記 35:11-12
    天主又諭之曰、我乃全能之天主、使爾生育眾多、爾後裔必成一族、以至群族、列王皆由爾出、我所賜亞伯拉罕及以撒之地、我將賜爾及爾後裔、
  • 創世記 12:7
    主顯現於亞伯蘭曰、我將以此地賜爾後裔、亞伯蘭在彼為顯現之主建祭臺、
  • 民數記 26:53-56
    爾以迦南地分於此諸族為業、循其名數、人多之族、則給地亦多、人寡之族、則給地亦少、以地給各族為業、皆循所核之人數、分地當循鬮、必循各支派宗族為之分地、所定多給少給之地、俱當循鬮而分、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