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哥林多前書 1:6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啟示錄 1:2
    若望乃徵己所親睹者悉為天主之明訓、及耶穌基督之妙證。
  • 提摩太後書 1:8
    故望勿以為主作證是羞、亦勿以予之因主被囚為恥。當賴天主之德、毅然與我共為福音而忍辱負重也。
  • 提摩太前書 2:6
    彼已自獻為萬眾之贖、而為天主玄謨、作一適逢時會之明證。
  • 啟示錄 12:17
    龍憾婦滋甚、遂與婦之餘裔挑釁;餘裔者、即遵守天主之誡命、而堅信耶穌之證言者是已。
  • 啟示錄 19:10
    吾乃俯伏而拜之、彼止之曰:「慎莫為此!我與爾及信奉耶穌妙證之眾兄弟、皆屬同寅;爾當敬拜天主耳。蓋耶穌之妙證、實為一切預言之靈樞。」
  • 希伯來書 2:3-4
    況辜負偌大之救恩、其能僥倖於萬一耶?此救恩自始為主所親傳、而親炙之者又為吾人闡述、鑿鑿有據;且天主更按聖意、疊用異兆靈異、廣施聖蹟、及聖神之妙果、為之證明;不亦信而有徵乎?
  • 使徒行傳 18:5
    西拉、蒂茂德自馬其頓來;葆樂傳道益切、力證耶穌即為基督;
  • 使徒行傳 28:23
    彼等既與葆樂約期、即有多人來其寓所、葆樂自朝至暮向彼等證明天國之道、關於耶穌之事、引徵摩西之律與先知書、以詳說之。
  • 1約翰福音 5:11-13
  • 使徒行傳 20:24
    然吾於生命置之度外、無所顧惜。但望能完成吾之行程、及所受於主耶穌之使命、以證天主恩寵之福音而已。
  • 馬可福音 16:20
    於是諸徒起行、隨在宣道、賴主之佑、神跡隨之、用證其道之真實不妄。
  • 使徒行傳 23:11
    是夜、主臨葆樂曰:『勿餒!汝今為予證道於耶路撒冷、來日亦必得為證於羅馬也。』
  • 使徒行傳 22:18
    見主語予曰:「速離耶路撒冷、勿延;以汝為予作證、其人必不領受。」
  • 使徒行傳 11:21
    賴主神佑、信而歸主者甚眾。
  • 使徒行傳 11:17
    夫天主既賜以靈賦、與吾儕信主耶穌基督時無異、予何人斯、能阻天主。』
  • 羅馬書 15:19
    惟假吾之手而已。或以言語、或以行為、或以聖蹟、異能、何一非聖神之妙工乎?吾傳基督福音、足跡已遍耶路撒冷及其周圍之地、直達伊利利亞。
  • 哥林多前書 2:1-2
    因此、曩者予在爾處講述天主之妙證、亦未嘗用高言奇智;予在爾中、惟欲直陳基督、即被釘於十字架上之基督而已、餘則非予之所敢知也。
  • 帖撒羅尼迦後書 1:10
    主臨之日、一切諸聖、皆當映其光輝、凡信之者、皆當彰其大德;是乃吾等之所傳、而爾等之所信也。
  • 啟示錄 6:9
    啟五緘、則見為天主聖道而致命者之靈魂盤桓於祭臺之下、
  • 加拉太書 3:5
    夫天主既賜爾以聖神、又於爾中廣施靈蹟、彼之為此、憑律法乎?抑憑信德乎?
  • 啟示錄 1:9
    我若望為爾之同胞、與爾在耶穌懷中共受患難、同屬一國、而咸秉忍辱負重之德。吾因天主之明訓及耶穌之妙證、而被流至巴脫摩海島。
  • 使徒行傳 20:21
    勸化猶太及希臘人士、悔過自新、歸向天主、信賴吾主耶穌基督。
  • 啟示錄 12:11
    諸兄弟賴羔羊之血、毅然為聖道作證、舍命不渝、從容就死;故能克服頑敵、終獲致勝。
  • 哥林多後書 12:12
    吾在爾中、以百折不撓之忍耐、用盡種種聖蹟、靈異、奇能、尚不能為宗徒之佐證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