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哥林多前書 10:18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哥林多前書 9:13
    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?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? (cunpt)
  • 以弗所書 2:11-12
    所以你們應當記念: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,是稱為沒受割禮的;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。那時,你們與基督無關,在以色列國民以外,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,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,沒有神。 (cunpt)
  • 哥林多後書 11:18-22
    既有好些人憑着血氣自誇,我也要自誇了。你們既是精明人,就能甘心忍耐愚妄人。假若有人強你們作奴僕,或侵吞你們,或擄掠你們,或侮慢你們,或打你們的臉,你們都能忍耐他。我說這話是羞辱自己,好像我們從前是軟弱的。然而,人在何事上勇敢,(我說句愚妄話,)我也勇敢。他們是希伯來人嗎?我也是。他們是以色列人嗎?我也是。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嗎?我也是。 (cunpt)
  • 撒母耳記上 9:12-13
    女子回答說:「在這裏,他在你們前面。快去吧!他今日正到城裏,因為今日百姓要在邱壇獻祭。在他還沒有上邱壇吃祭物之先,你們一進城必遇見他;因他未到,百姓不能吃,必等他先祝祭,然後請的客才吃。現在你們上去,這時候必遇見他。」 (cunpt)
  • 利未記 3:3-5
    從平安祭中,將火祭獻給耶和華,也要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,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,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,與肝上的網子和腰子,一概取下。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燒在壇的燔祭上,就是在火的柴上,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。 (cunpt)
  • 撒母耳記上 2:13-16
    這二祭司待百姓是這樣的規矩:凡有人獻祭,正煮肉的時候,祭司的僕人就來,手拿三齒的叉子,將叉子往罐裏,或鼎裏,或釜裏,或鍋裏一插,插上來的肉,祭司都取了去。凡上到示羅的以色列人,他們都是這樣看待。又在未燒脂油以前,祭司的僕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:「將肉給祭司,叫他烤吧。他不要煮過的,要生的。」獻祭的人若說:「必須先燒脂油,然後你可以隨意取肉。」僕人就說:「你立時給我,不然我便搶去。」 (cunpt)
  • 加拉太書 6:16
    凡照此理而行的,願平安、憐憫加給他們,和神的以色列民。 (cunpt)
  • 利未記 7:11-17
    「人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條例乃是這樣:他若為感謝獻上,就要用調油的無酵餅和抹油的無酵薄餅,並用油調勻細麵做的餅,與感謝祭一同獻上。要用有酵的餅和為感謝獻的平安祭,與供物一同獻上。從各樣的供物中,他要把一個餅獻給耶和華為舉祭,是要歸給灑平安祭牲血的祭司。為感謝獻平安祭牲的肉,要在獻的日子吃,一點不可留到早晨。若所獻的是為還願,或是甘心獻的,必在獻祭的日子吃,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。但所剩下的祭肉,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燒; (cunpt)
  • 利未記 7:6
    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祭物;要在聖處吃,是至聖的。 (cunpt)
  • 羅馬書 1:3
    論到他兒子-我主耶穌基督。按肉體說,是從大衛後裔生的; (cunpt)
  • 羅馬書 9:3-8
    為我弟兄,我骨肉之親,就是自己被咒詛,與基督分離,我也願意。他們是以色列人;那兒子的名分、榮耀、諸約、律法、禮儀、應許都是他們的。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;按肉體說,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。他是在萬有之上,永遠可稱頌的神。阿們!這不是說神的話落了空。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,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;惟獨「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。」這就是說,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,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。 (cunpt)
  • 羅馬書 4:12
   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,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。 (cunpt)
  • 腓立比書 3:3-5
    因為真受割禮的,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、在基督耶穌裏誇口、不靠着肉體的。其實,我也可以靠肉體;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體,我更可以靠着了。我第八天受割禮;我是以色列族、便雅憫支派的人,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。就律法說,我是法利賽人; (cunpt)
  • 羅馬書 4:1
    如此說來,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着肉體得了甚麼呢? (cunpt)
  • 利未記 3:11
    祭司要在壇上焚燒,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火祭。 (cunpt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