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歷代志下 15:3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利未記 10:11
    以我所諭摩西之命、訓迪以色列族。○
  • 羅馬書 2:12
    法未立而獲罪者、不以法沉淪之、法已立而獲罪者、將以法審判之、
  • 何西阿書 3:4
    以色列族無王公、無祭祀、無公服、不奉雕柱、不事偶像、
  • 列王紀上 12:28-33
    籌思既竟、作二金犢、告民曰、詣耶路撒冷甚難、昔導以色列族出自埃及之上帝即此。置一犢於伯特利、一犢於但。此事陷人於罪、民往至但、崇拜一犢。耶羅破暗於崇邱作殿、以凡民為祭司、不屬利未族者、猶大地固有節期、耶羅破暗別設節期、於八月之望、獻祭於壇、亦在伯特利祭所作之犢、以所任為崇邱之祭司、置於伯特利。既從己意、八月之望定節期、使以色列族恪守、則在是月、於伯特利所作之壇、獻祭焚香。
  • 約翰福音 17:3
    永生也者、知爾為獨一真上帝、且知耶穌基督、爾所遣者也、
  • 哥林多前書 9:21
    於法外人我效之、以救法外人、然吾不外上帝法、懷基督法矣、
  • 瑪拉基書 2:7
    維彼祭司、宜有智慧、既為萬有之主耶和華所遣、人當就彼、諮諏法度、
  • 馬太福音 2:4-5
    乃召祭司諸長、民間士子、問曰、基督當何處生、僉曰、猶太伯利恆、昔先知載曰、
  • 耶利米書 10:10
    惟耶和華真上帝、永生為王、彼赫斯怒、則大地震動、彼發厥憤、則億兆不安。
  • 申命記 33:10
    彼以爾典章、示雅各後裔、以爾律法、誨以色列族、彼將炷香於爾前、燔祭於爾壇。
  • 尼希米記 8:9
    民聞書所云、咸哭、方伯尼希米、選士祭司以士喇、與訓民之利未人、告眾曰、今乃聖日、奉事爾之上帝耶和華、毋哀哭。
  • 1約翰福音 5:20
  • 帖撒羅尼迦前書 1:9
    其言我至爾處、爾棄偶像、歸真有永生上帝以事之、
  • 歷代志下 17:8-9
    亦使利未人、示罵雅、尼大尼、西巴地、亞撒黑、示米喇末、約拿單、亞多尼雅、多庇亞、奪亞多尼雅、偕祭司以利沙馬、約蘭、執耶和華律例之書、遍猶大諸邑、訓迪民人。
  • 以西結書 44:21-23
    祭司入內院、不可飲酒、嫠婦棄婦、勿娶、必娶以色列族之處女、或他祭司之嫠婦、當教我民、必別聖與不聖、潔與不潔、
  • 羅馬書 7:8-9
    惡以誡而乘機、眾欲動於中、未有法、則惡不生、故昔未有法而我生、誡至、惡生而我死、
  • 提摩太前書 3:2
    督者當無間然、惟一其妻、謹慎廉節、守己以正、柔遠人、善施教、
  • 彌迦書 3:11
    長者聽訟、為納苞苴、祭司訓民、惟望賞賚、先知圖利、而言未來事、然眾恃耶和華自謂耶和華左右我、必不遘災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