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哥林多後書 4:10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羅馬書 6:5
    蓋吾人既克肖其死、亦宜克肖其復活也。
  • 提摩太後書 2:11
    建言有之:『人若共其死、亦必共其生。
  • 羅馬書 6:8
    顧吾人既與基督同死亦必與之同生;此則吾人所深信而不疑者。
  • 彼得前書 4:13
    應知此乃可喜之事。蓋爾等既得與基督共患難、則於彼光榮顯現之日、必得與之同樂、將不知手之舞之、足之蹈之矣。
  • 腓立比書 3:10-11
    予渴欲識之更深、而親領其復活之力量、且與之共受苦難追踵其死、俾成自死者中復活之望。
  • 羅馬書 8:17-18
    既為兒女、即為嗣子;既為天主之嗣子、則亦為基督之共同繼承人也。惟是吾人如欲與之共榮、則不可不先與之共苦共難耳。蓋吾以為現世之種種苦難、衡諸來日將啟示於吾人之榮福、實屬輕微之事、無足介意。
  • 哥林多後書 1:5
    蓋吾儕固為基督飽嘗苦難、亦因基督而飽領神慰。
  • 哥林多後書 13:4
    蓋彼雖一度憑其柔德、而被釘以死、今則憑天主大能而生矣。吾人茲亦秉其柔德、惟對於爾曹、吾儕亦當憑天主大德、而與基督共生也。
  • 哥林多後書 1:9
    然吾人之所以被處於絕境、以至於自分必死者、乃欲吾人勿恃本身之力量、而恃起死回生之天主耳。
  • 羅馬書 8:36
    詩云:『正惟為主故、吾人日見殺;一如屠家羊默默待宰割。』
  • 歌羅西書 1:24
    故予樂為爾等遭受苦難、且吾身所遭受者、實足以補基督苦難之所缺也。夫教會者、基督之體也;予既為教會之公僕、則為此體親嘗其苦難、
  • 約翰福音 14:19
    瞬息之間、世將不復見予、爾獨見予。蓋予永生、爾亦因以有生焉。
  • 使徒行傳 18:9-10
    入夜、主示異象謂葆樂曰:『毋餒於心、侃侃傳道、勿緘爾口。吾與爾俱、孰得相害?邑中多屬吾民。』
  • 加拉太書 6:17
    今後望勿添我煩惱、我已身被耶穌之創痕矣。
  • 啟示錄 1:17
    我見之、即殭仆其足前、渠以右手撫我曰:「毋懼、予乃無始之始、無終之終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