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撒母耳記下 12:25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尼希米記 13:26
    謂之曰、以色列王所羅門、非因此而犯罪乎、彼在列國中、無王可比、上帝愛之、立為以色列王、然異邦之女誘之干罪、
  • 撒母耳記下 7:4
    是夜耶和華諭拿單曰、
  • 馬太福音 17:5
    言時、景雲覆之、有聲自雲出曰、此我愛子、我所欣悅者、爾其聽之、
  • 列王紀上 1:23
    或告王曰、先知拿單至矣、拿單既至王前、俯伏於地、
  • 列王紀上 1:11
    拿單告所羅門母拔示巴曰、哈及子亞多尼雅為王、爾未聞之乎、我主大衛未之知也、
  • 撒母耳記下 12:1-14
    耶和華遣拿單見大衛、遂詣之、曰、有二人居於一邑、一富一貧、富者牛羊甚多、貧者無所有、惟一小牝羔、乃彼所購而養者、與彼及子同長、食其食、飲其杯、臥於其懷、視若己女、有旅人詣富者、富者惜其牛羊、不以供客、乃取貧者之羔、備而供之、大衛甚怒其人、謂拿單曰、我指維生之耶和華以誓、行此者宜死、必償其羔四倍、緣彼行此事、無憐憫也、○拿單謂大衛曰、爾即其人也、以色列之上帝耶和華云、我膏爾為以色列王、援爾於掃羅手、以爾主之家業賜爾、以爾主之妻室付於爾懷、以以色列及猶大家畀爾、若以為寡、我必有以加之、爾何藐視耶和華命、行其所惡、藉亞捫族之刃、擊殺赫人烏利亞、而取其妻為妻、爾既藐視我、而取赫人烏利亞妻為妻、故兵刃永不離爾家、耶和華又曰、我必肇禍於爾家、加諸爾身、以爾妻室付於他人、為爾目擊、彼於日光之下、與之同寢、爾行之於隱、我則行之於日光之下、為以色列眾目擊、大衛謂拿單曰、我獲罪於耶和華矣、拿單曰、耶和華已宥爾罪、不致死亡、然爾行此、使耶和華之敵得毀謗之由、故爾所生之子必死、
  • 馬太福音 3:17
    自天有聲云、此我愛子、我所欣悅者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