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提摩太後書 2:12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羅馬書 8:17
    既是兒女,便是後嗣,就是神的後嗣,和基督同作後嗣。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,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。 (cunpt)
  • 馬太福音 10:33
   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。」 (cunpt)
  • 啟示錄 20:4
    我又看見幾個寶座,也有坐在上面的,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。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,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,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,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,他們都復活了,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 (cunpt)
  • 啟示錄 20:6
    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,聖潔了!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。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,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 (cunpt)
  • 路加福音 12:9
    在人面前不認我的,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。 (cunpt)
  • 啟示錄 5:10
    又叫他們成為國民,作祭司歸於神,在地上執掌王權。 (cunpt)
  • 馬可福音 8:38
    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,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,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裏,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,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。」 (cunpt)
  • 彼得前書 4:13-16
    倒要歡喜;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,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,也可以歡喜快樂。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,便是有福的;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。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、偷竊、作惡、好管閒事而受苦。若為作基督徒受苦,卻不要羞恥,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。 (cunpt)
  • 猶大書 1:4
    因為有些人偷着進來,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,是不虔誠的,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,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-我們主耶穌基督。 (cunpt)
  • 路加福音 9:26
    凡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,人子在自己的榮耀裏,並天父與聖天使的榮耀裏降臨的時候,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。 (cunpt)
  • 約翰一書 2:22-23
    誰是說謊話的呢?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嗎?不認父與子的,這就是敵基督的。凡不認子的,就沒有父;認子的,連父也有了。 (cunpt)
  • 啟示錄 1:9
    我-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,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、國度、忍耐裏一同有分,為神的道,並為給耶穌作的見證,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。 (cunpt)
  • 啟示錄 3:8
    我知道你的行為,你略有一點力量,也曾遵守我的道,沒有棄絕我的名。看哪,我在你面前給你一個敞開的門,是無人能關的。 (cunpt)
  • 啟示錄 2:13
    我知道你的居所,就是有撒但座位之處;當我忠心的見證人安提帕在你們中間、撒但所住的地方被殺之時,你還堅守我的名,沒有棄絕我的道。 (cunpt)
  • 帖撒羅尼迦後書 1:4-8
    甚至我們在神的各教會裏為你們誇口,都因你們在所受的一切逼迫患難中,仍舊存忍耐和信心。這正是神公義判斷的明證,叫你們可算配得神的國;你們就是為這國受苦。神既是公義的,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,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。那時,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,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。 (cunpt)
  • 馬可福音 10:33
    「看哪,我們上耶路撒冷去,人子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,他們要定他死罪,交給外邦人。 (cunpt)
  • 馬太福音 26:35
    彼得說:「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,也總不能不認你。」眾門徒都是這樣說。 (cunpt)
  • 箴言 30:9
    恐怕我飽足不認你,說:耶和華是誰呢?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,以致褻瀆我神的名。 (cunpt)
  • 馬太福音 19:28-29
    耶穌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你們這跟從我的人,到復興的時候,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,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,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。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,或是弟兄、姊妹、父親、母親、兒女、田地的,必要得着百倍,並且承受永生。 (cunpt)
  • 腓立比書 1:28
    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,這是證明他們沉淪,你們得救都是出於神。 (cunpt)
  • 馬太福音 26:75
    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:「雞叫以先,你要三次不認我。」他就出去痛哭。 (cunpt)
  • 啟示錄 1:6
    又使我們成為國民,作他父神的祭司。但願榮耀、權能歸給他,直到永永遠遠。阿們! (cunpt)
  • 使徒行傳 14:22
    堅固門徒的心,勸他們恆守所信的道;又說:「我們進入神的國,必須經歷許多艱難。」 (cunpt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