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以斯帖记 8:4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以斯帖记 4:11
    “王所有的臣仆和各省的人民,都知道有一条法令:无论男女,没有奉召就擅入内院去见王的,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,赐他免死,一律要处以死刑。现在我没有奉召进去见王已经三十天了。”
  • 以斯帖记 5:2
    王见王后以斯帖站在院内,就对她施恩,向她伸出手中的金杖,以斯帖就上前摸杖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