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出埃及记 20:13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罗马书 13:9
    像那不可奸淫,不可杀人,不可偷盗,不可贪婪,或有别的诫命,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。 (cunps)
  • 申命记 5:17
    “‘不可杀人。 (cunps)
  • 创世记 9:5-6
    流你们血、害你们命的,无论是兽是人,我必讨他的罪,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。凡流人血的,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,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。 (cunps)
  • 马太福音 5:21-22
    “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,说:‘不可杀人’;又说:‘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。’只是我告诉你们,凡向弟兄动怒的,难免受审判;凡骂弟兄是拉加的,难免公会的审判;凡骂弟兄是魔利的,难免地狱的火。 (cunps)
  • 马太福音 19:18
    他说:“什么诫命?”耶稣说:“就是不可杀人;不可奸淫;不可偷盗;不可作假见证; (cunps)
  • 雅各书 2:11
    原来那说“不可奸淫”的,也说“不可杀人”;你就是不奸淫,却杀人,仍是成了犯律法的。 (cunps)
  • 申命记 19:11-13
    “若有人恨他的邻舍,埋伏着起来击杀他,以致于死,便逃到这些城的一座城,本城的长老就要打发人去,从那里带出他来,交在报血仇的手中,将他治死。你眼不可顾惜他,却要从以色列中除掉流无辜血的罪,使你可以得福。” (cunps)
  • 出埃及记 21:14
    人若任意用诡计杀了他的邻舍,就是逃到我的坛那里,也当捉去把他治死。 (cunps)
  • 利未记 24:21
    打死牲畜的,必赔上牲畜;打死人的,必被治死。 (cunps)
  • 出埃及记 21:20
    “人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,立时死在他的手下,他必要受刑。 (cunps)
  • 以赛亚书 26:21
    因为耶和华从他的居所出来,要刑罚地上居民的罪孽。地也必露出其中的血,不再掩盖被杀的人。 (cunps)
  • 提摩太前书 1:9
    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,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,不虔诚和犯罪的,不圣洁和恋世俗的,弑父母和杀人的, (cunps)
  • 雅各书 2:13
    因为那不怜悯人的,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;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。 (cunps)
  • 1约翰福音 3:12-15
    (cunps)
  • 出埃及记 21:29
    倘若那牛素来是触人的,有人报告了牛主,他竟不把牛拴着,以致把男人或是女人触死,就要用石头打死那牛,牛主也必治死。 (cunps)
  • 使徒行传 28:4
    土人看见那毒蛇悬在他手上,就彼此说:“这人必是个凶手,虽然从海里救上来,天理还不容他活着。” (cunps)
  • 列王纪下 21:16
    玛拿西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,使犹大人陷在罪里,又流许多无辜人的血,充满了耶路撒冷,从这边直到那边。 (cunps)
  • 箴言 1:18
    这些人埋伏,是为自流己血;蹲伏,是为自害己命。 (cunps)
  • 耶利米书 26:15
    但你们要确实地知道,若把我治死,就使无辜人的血归到你们和这城,并其中的居民了;因为耶和华实在差遣我到你们这里来,将这一切话传与你们耳中。” (cunps)
  • 创世记 4:8-23
    该隐与他兄弟亚伯说话;二人正在田间。该隐起来打他兄弟亚伯,把他杀了。耶和华对该隐说:“你兄弟亚伯在哪里?”他说:“我不知道!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?”耶和华说:“你做了什么事呢?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。地开了口,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。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。你种地,地不再给你效力;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。”该隐对耶和华说:“我的刑罚太重,过于我所能当的。你如今赶逐我离开这地,以致不见你面;我必流离飘荡在地上,凡遇见我的必杀我。”耶和华对他说:“凡杀该隐的,必遭报七倍。”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,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。于是该隐离开耶和华的面,去住在伊甸东边挪得之地。该隐与妻子同房,他妻子就怀孕,生了以诺。该隐建造了一座城,就按着他儿子的名将那城叫做以诺。以诺生以拿;以拿生米户雅利;米户雅利生玛土撒利;玛土撒利生拉麦。拉麦娶了两个妻:一个名叫亚大,一个名叫洗拉。亚大生雅八;雅八就是住帐棚、牧养牲畜之人的祖师。雅八的兄弟名叫犹八;他是一切弹琴吹箫之人的祖师。洗拉又生了土八该隐;他是打造各样铜铁利器的。土八该隐的妹子是拿玛。拉麦对他两个妻子说:“亚大、洗拉,听我的声音;拉麦的妻子,细听我的话语:壮年人伤我,我把他杀了;少年人损我,我把他害了。 (cunps)
  • 诗篇 10:8-11
    他在村庄埋伏等候;他在隐密处杀害无辜的人。他的眼睛窥探无倚无靠的人;他埋伏在暗地,如狮子蹲在洞中。他埋伏,要掳去困苦人;他拉网,就把困苦人掳去。他屈身蹲伏,无倚无靠的人就倒在他爪牙之下。他心里说:“神竟忘记了;他掩面永不观看。” (cunps)
  • 撒母耳记下 12:9-10
    你为什么藐视耶和华的命令,行他眼中看为恶的事呢?你藉亚扪人的刀杀害赫人乌利亚,又娶了他的妻为妻。你既藐视我,娶了赫人乌利亚的妻为妻,所以刀剑必永不离开你的家。’ (cunps)
  • 加拉太书 5:21
    嫉妒、醉酒、荒宴等类。我从前告诉你们,现在又告诉你们,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。 (cunps)
  • 历代志下 24:22
    这样,约阿施王不想念撒迦利亚的父亲耶何耶大向自己所施的恩,杀了他的儿子。撒迦利亚临死的时候说:“愿耶和华鉴察伸冤!” (cunps)
  • 箴言 1:11
    他们若说:“你与我们同去,我们要埋伏流人之血,要蹲伏害无罪之人; (cunps)
  • 民数记 35:16-34
    “倘若人用铁器打人,以致打死,他就是故杀人的;故杀人的必被治死。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打死了人,他就是故杀人的;故杀人的必被治死。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,他就是故杀人的;故杀人的必被治死。报血仇的必亲自杀那故杀人的,一遇见就杀他。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,或是埋伏往人身上扔物,以致于死,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,以致于死,那打人的必被治死。他是故杀人的;报血仇的一遇见就杀他。“倘若人没有仇恨,忽然将人推倒,或是没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,或是没有看见的时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扔在人身上,以致于死,本来与他无仇,也无意害他。会众就要照典章,在打死人的和报血仇的中间审判。会众要救这误杀人的脱离报血仇人的手,也要使他归入逃城。他要住在其中,直等到受圣膏的大祭司死了。但误杀人的,无论什么时候,若出了逃城的境外,报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见他,将他杀了,报血仇的就没有流血之罪。因为误杀人的该住在逃城里,等到大祭司死了。大祭司死了以后,误杀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为业之地。这在你们一切的住处,要作你们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。“无论谁故杀人,要凭几个见证人的口把那故杀人的杀了,只是不可凭一个见证的口叫人死。故杀人、犯死罪的,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;他必被治死。那逃到逃城的人,你们不可为他收赎价,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来住在本地。这样,你们就不污秽所住之地,因为血是污秽地的;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,非流那杀人者的血,那地就不得洁净。你们不可玷污所住之地,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,因为我耶和华住在以色列人中间。” (cunps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