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加拉太書 4:28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加拉太書 4:23
    那出於使女的、是只按普通程序生的、而那出於自主婦人的、卻是憑着應許生的。
  • 加拉太書 3:29
    你們如果是屬基督的,那你們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照應許做後嗣了。
  • 羅馬書 9:8-9
    這就是說,不是這些肉身的兒女、就可以做上帝的兒女,乃是應許的兒女才算為後裔。因為上帝所說的:『明年大約這時候我要來,撒拉必生個兒子』這句話、就是一句應許的話。
  • 使徒行傳 3:25
    你們呢、乃是神言人們的子孫,又是上帝向你們列祖所立的約的子孫;立約時上帝對亞伯拉罕說:「地上萬家族都必因你的後裔而蒙祝福。」
  • 羅馬書 4:13-18
    向亞伯拉罕或他後裔發的那應許、使他承受得世界為產業的、並不是憑着律法,乃是憑着信心而稱的義。假使本着律法的人才是承受產業的,那麼信就落了空,應許也就失效了。因為律法能使上帝的義怒起作用;哪裏沒有律法,哪裏就沒有犯法的事。就是因為這個緣故、所以才本着信、要使應許確定,按照恩典、給予一切後裔,不但給予那本着律法的人,也給予那本着亞伯拉罕之信的人。在亞伯拉罕所信的上帝面前,就是在那能叫死人活、能呼叫不存在的成為存在者、面前,亞伯拉罕是我眾人的父;正如經上所記:『我立了你做許多邦國的父』。他在無可指望時、仍然存着指望而信,就按所說『你的後裔將要如此』的話做了許多邦國的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