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創世記 21:27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創世記 31:44
    來吧,你我立約為證。」
  • 以賽亞書 32:8
    高尚的人計劃高尚的事,在高尚的事上持之以恆。
  • 創世記 14:22-23
    亞伯蘭對他說:「我向創造天地的主、至高的上帝耶和華起誓,凡是你的東西,就是一根線、一條鞋帶,我都不會拿,免得你說,『我使亞伯蘭發了財!』
  • 箴言 17:8
    行賄者視賄賂為法寶,可以使他無往不利。
  • 加拉太書 3:15
    弟兄姊妹,我舉個日常生活中的例子。世人的合約一經雙方簽訂之後,就不能作廢,也不能加添。
  • 箴言 18:24
    濫交友,自招損;得知己,勝手足。
  • 箴言 18:16
    禮物為人開路,領人晉見權貴。
  • 以西結書 17:13
    並從猶大王室中選出一人與他立約,要他效忠。巴比倫王擄去猶大國的重臣,
  • 羅馬書 1:31
    愚鈍無知、不守信用、無情無義、毫無憐憫。
  • 創世記 26:28-31
    他們回答說:「我們清楚知道耶和華與你同在,我們雙方應該訂立誓約。請你起誓保證不會傷害我們,就像我們沒有侵犯你,總是善待你,讓你平安地離開一樣。你是蒙耶和華賜福的人。」於是,以撒為他們擺設宴席,一同吃喝。第二天早晨,以撒和他們互相起誓之後,送他們平安地離去。
  • 箴言 21:14
    暗中送的禮物能平息憤怒,塞進懷裡的賄賂止息盛怒。
  • 撒母耳記上 18:3
    約拿單像愛自己一樣愛大衛,他與大衛立了盟約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