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哈巴谷書 2:10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那鴻書 1:14
    惟爾尼尼微王、主已命定爾不留後傳名、必自爾神廟中、除滅雕刻之像及鑄像、我已為爾備墓、蓋爾甚為陋劣、
  • 列王紀下 9:26
  • 箴言 1:18
    斯人乃設伏以害己身、以害己身原文作以流己之血立謀以傷己命、
  • 箴言 8:36
    失我者害己命、凡憾我者即愛死亡、
  • 列王紀下 10:7
    書既至、眾遂屠戮王子七十人、以首級盛於筐、遣人攜至耶斯烈耶戶之所、
  • 民數記 16:38
    此犯罪喪命之人、以爐獻於主前、爐即成為聖物、當搗之成葉、以飾祭臺、為以色列人作誌、
  • 耶利米書 36:31
    我必罰其罪、及其子孫臣僕之罪、我曾言、必降諸災於耶路撒冷居民及猶大人、而彼不聽、今我必降斯災、
  • 哈巴谷書 2:16
    爾必蒙羞特甚、不得榮耀、亦必昏醉、且露下體、主右手所執之爵、爾不得不飲、爾之榮必變為辱、
  • 耶利米書 26:19
    猶大王希西家與猶大庶民、何嘗殺之、惟希西家敬畏主、祈禱主、則主更易其志、不降所言欲降之災、我儕今竟欲行此大惡、自取罪戾、
  • 列王紀上 2:23
    所羅門王遂指主而誓曰、亞多尼雅此言、乃自喪命、不然、願天主從重罰我、
  • 耶利米書 22:30
    主如是云、當錄斯人為無子嗣者、畢生不亨通、其後裔中、無一人堪坐於大衛之位、復治理猶大、
  • 以賽亞書 14:20-22
    昔爾敗爾國、殺爾民、故不與他王偕葬、惡人後裔之名、永不稱道、其子孫緣祖父之罪當戮、免其復興而獲地、使強暴者遍於世間、使強暴者遍於世間或作使世充滿城邑萬有之主曰、我必興起、懲罰巴比倫、塗抹其名、滅其遺民、絕其子孫苗裔、此乃主所言、
  • 馬太福音 27:25
    眾民對曰、其血歸我及我子孫、
  • 以賽亞書 33:11
    爾如懷孕、所孕者秕糠、所產者草芥、爾氣如火、將爾焚燬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