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約翰福音 16:10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彼得前書 3:18
    因為基督也曾一次為了贖罪而受苦,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,為要把你們帶到神的面前。照著肉身說,基督固然被處死了;但照著靈說,他卻得以復活了。
  • 使徒行傳 3:14
    你們拒絕了神聖、公義的那一位,而要求釋放一個殺人犯給你們。
  • 腓立比書 3:7-9
    然而,以前對我有益的事,現在因基督的緣故,我已經把這些事看做是損失。不但如此,我甚至把一切都看做是損失,因為我把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看為是至高無上的。我為基督耶穌損失了一切,而且把一切都看做是糞土,為要贏得基督,並且要被認定在他裡面——不是擁有那本於律法的自己的義,而是擁有那藉著信基督而來的義,就是來自神、基於信的義;
  • 耶利米書 23:5-6
  • 哥林多前書 1:30
    但本於神,你們卻是在基督耶穌裡的。基督耶穌為我們成了從神而來的智慧、公義、聖潔和救贖,
  • 羅馬書 10:3-4
    就是說,他們不明白神的義,想要確立自己的義,就不服從神的義了。事實上,基督是律法的終結,使所有相信的人都以致稱義。
  • 約翰福音 5:32
    為我做見證的另有一位,並且我知道,他為我做的見證是有效的。
  • 羅馬書 3:21-26
    但如今,神的義已經在律法之外顯明出來,被律法和先知們所見證,那就是:神的義藉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仰,臨到所有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。要知道,每個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;但藉著神的恩典,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,卻無償地被稱為義。神預先定下耶穌為平息祭,是用耶穌的血、藉著人的信,為要顯明神自己的義;因為他用忍耐的心,寬容人過去所犯的罪,為了在現今的時刻顯明他的義,好表明他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
  • 提摩太前書 3:16
    正如大家所承認的,敬神的奧祕是極大的:神以肉身顯現,被聖靈證實,被天使觀看,被傳於萬邦,被世人信仰,被接在榮耀裡。
  • 以賽亞書 42:21
    耶和華為自己公義的緣故,喜愛使律法為大為尊。
  • 但以理書 9:24
    「為了你的民,為了你的聖城,有七十個『七』被定下了,為要結束罪過,終止罪惡,贖清罪孽,帶來永遠的公義,封住異象和預言,膏抹至聖所。
  • 加拉太書 5:5
    要知道,我們藉著聖靈,本於信,滿懷著稱義的盼望;
  • 使徒行傳 7:52
    有哪一位先知,你們的祖先不逼迫呢?他們殺了那些預言那義者要來的先知,現在你們又成為那義者的出賣者和凶手了。
  • 哥林多前書 15:14-20
    如果基督沒有復活,我們傳道就是虛空,你們相信也是虛空。這樣,我們就被看做是神的假見證人,因為我們見證了有關神的事,說神使基督復活了,如果死人真不會復活,神就沒有使基督復活;就是說,如果死人不會復活,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。如果基督沒有復活,你們的信仰就是虛妄的,你們也仍然在自己的罪孽中;因此在基督裡那些睡了的人也就滅亡了。如果我們在基督裡的盼望只在於今生,我們就比所有的人更可憐。但如今,基督已經從死人中復活,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,
  • 哥林多後書 5:21
    神使那位沒有罪的替我們成為罪,好使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。
  • 使徒行傳 2:32
    「這位耶穌,神已經使他復活了。我們都是這事的見證人。
  • 希伯來書 10:5-13
    所以,基督進入世界的時候,他說:「神哪,祭物和供物不是你所希望的;你為我預備了一個身體。燔祭和贖罪祭不是你所喜悅的;於是我說:『看哪,我來了!關於我的事,經卷上已經記載了。神哪,我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!』」上文說:祭物、供物、燔祭和贖罪祭不是你所希望的,也不是你所喜悅的,儘管這些都是照著律法獻上的;接著又說:「看哪,我來了!是要遵行你的旨意!」神廢除前者,是為了確立後者。我們憑著這旨意,藉著耶穌基督身體做供物,就已經一次性地被分別為聖了。所有的祭司天天都站著服事,再三地獻上同樣的祭物,但這些祭物絕不能把罪孽除掉,而這一位為贖罪孽獻上了一個永遠的祭物,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,此後一直等候他的敵人被放在他的腳下做腳凳。
  • 羅馬書 8:33-34
    到底誰能控告那些蒙神揀選的人呢?神是稱人為義的那一位!到底誰能定我們的罪呢?基督耶穌是已經死了的那一位——但更要說,他已經復活了,而且現今在神的右邊,還為我們代求!
  • 羅馬書 5:17-21
    實際上,一個人的過犯尚且使死亡藉著這一個人掌了權,何況那些領受豐富之恩典和稱義之賞賜的人,難道不更要藉著耶穌基督一個人,在生命裡掌權嗎?由此可見,藉著一次的過犯導致了所有人的定罪;照樣,藉著一次的義行給所有的人帶來永生的稱義。就是說,藉著一個人的悖逆,眾人怎樣都成了罪人;藉著一個人的順從,眾人將怎樣成為義人。律法出現,為要使過犯增多;可是,罪在哪裡增多,恩典就在哪裡格外增多。這樣,就像罪藉著死亡掌權,恩典也照樣藉著義掌權,使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進入永恆的生命。
  • 羅馬書 1:17
    原來,神的義就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——本於信,以至於信,正如經上所記:「義人將因信而活。」
  • 約翰福音 3:14
    摩西在曠野怎樣把銅蛇舉起,人子也必須照樣被舉起來,
  • 以賽亞書 45:24-25
    人論到我,就說:『公義、能力唯獨在於耶和華!』」人必來到他那裡;所有對他發怒的,都必蒙羞。以色列所有的後裔都必因耶和華得稱為義,並且誇耀。
  • 使徒行傳 17:31
    因為他已經確立了日子,將要藉著他所設定的一個人,以公義來審判天下的人,並且藉著使他從死人中復活,給萬人帶來了確據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