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約翰福音 2:13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約翰福音 11:55
    猶太人逾越節伊邇、先期、多人由田間上耶路撒冷、欲自潔、
  • 路加福音 2:41
    每歲逾越節、其親詣耶路撒冷、
  • 約翰福音 2:23
    耶穌在耶路撒冷、當逾越節、人見所行異跡、多信其名、
  • 約翰福音 6:4
    時、猶太人逾越節伊邇、○
  • 出埃及記 12:6-14
    當留至十四日夕、以色列會眾宰是羔、即於食羔之室、取其血以釁左右橛、及門楣。是夕炙其肉、共無酵餅苦菜而食。勿生食、勿水烹、必火炙、首足與臟皆宜食。毋留其餘於明日、若留於明日者、以火燬之。當束帶納履、執杖而食、其速如欲遁者、是為耶和華逾越節之禮。我耶和華是夜將遍行通國、擊埃及人長子、與畜首生者、凡埃及人之上帝我必敗之。惟汝室以血為徵、我見之、將逾越爾室、擊埃及時、災害不及爾身。歷代當誌是日、必守節期、以奉事我耶和華永著為例。
  • 申命記 16:1-8
    昔於亞筆月、暮夜之時、爾之上帝耶和華導爾出埃及、故必於是月、守逾越節、奉事爾上帝耶和華。當於其特簡之室、為人籲名之所、獻逾越祭羔、以及牛羊、奉爾上帝耶和華。屆此節期、毋食酵、歷七日、必食無酵餅、以識艱苦、昔爾出埃及、惟恐不速、故當憶是事、畢生勿忘。七日間、爾之四境、毋存其酵、節之首日薄暮、爾之胙肉、毋留於明晨。爾上帝耶和華所賜之邑、毋得隨在獻其踰越節羔、惟其特簡之室、為之籲名之所、爾於薄暮、必獻其羔、爾出埃及、於日入之後、故獻斯羔、必於斯時。烹而食之、在爾上帝耶和華特簡之室、明晨可歸己舍。六日間、必食無酵餅、七日必有會、是日為大、以奉爾上帝耶和華、咸止工作。○
  • 約翰福音 5:1
    厥後、猶太人節期、耶穌上耶路撒冷、
  • 民數記 28:16-25
    正月十四日、為踰越節期、以奉事我、是月之望、必守此禮、歷至七日、當食無酵餅、節之首日、必有聖會、咸止工作、取牡犢二、牡綿羊一、未盈歲之羔七、純潔是務、俱獻於我、以為燔祭、為牡犢獻和油之麵一斗八升、為牡綿羊獻一斗二升。為各羔獻六升以為禮物、更獻山羊一、為贖罪祭。上所獻者、乃在日獻燔祭之外。日所獻祭、灌酒而外、七日中每日當獻燔祭、取其馨香以享我。越至七日、必有聖會、咸止工作。○
  • 申命記 16:16
    爾之丁男、必至上帝耶和華特簡之室、歲凡三次、即無酵節、七七日節、搆廬節、覲耶和華時、毋徒手而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