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約翰福音 2:2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歌羅西書 3:17
    你們無論做什麼,或在言語上或在行為上,都要奉主耶穌的名,藉著他感謝父神。
  • 路加福音 7:34-38
    人子來了,也吃也喝,你們就說:『看,這個貪食好酒的人!稅吏和罪人的朋友!』然而,智慧是憑著智慧的眾兒女被證明為義的。」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與他一起吃飯,耶穌就進到那法利賽人的家裡坐席。當時,城裡有一個女人,是個罪人,她知道耶穌在那法利賽人家裡坐席,就拿著一個盛了香液的玉瓶來。她站在耶穌後面,在他的腳邊哭泣,開始用淚水沾濕耶穌的腳,再用自己的頭髮擦乾,又親吻他的腳,用香液膏抹。
  • 哥林多前書 7:39
    丈夫活著的時候,妻子是受約束的;丈夫如果死了,妻子就可以自由地嫁給她所願意的人,只是要嫁給主裡的人。
  • 馬太福音 12:19
    他不爭競、不喧嚷,大街上也沒有人聽見他的聲音。
  • 馬太福音 10:40-42
    「接受你們的,就是接受我;接受我的,就是接受差派我來的那一位。因著先知的名份接受先知的,將得到先知的報償;因著義人的名份接受義人的,將得到義人的報償。無論誰,因著門徒的名份,就是拿一杯涼水給這些卑微人中的一個喝,我確實地告訴你們:他絕不會失去他的報償。」
  • 約翰福音 1:40-49
    聽見了約翰的話而跟從耶穌的兩個人中,有一個是西門彼得的弟弟安得烈。安得烈先去找自己的哥哥西門,對他說:「我們找到了彌賽亞。」——「彌賽亞」翻譯出來就是「基督」。他就帶西門到耶穌那裡。耶穌注視著他,說:「你是約翰的兒子西門,你將被稱為磯法。」——「磯法」翻譯出來就是「彼得」。又過了一天,耶穌決定前往加利利地區。他找到腓力,對他說:「你跟從我!」腓力來自伯賽達,與安得烈和彼得同鄉。腓力找到拿旦業,對他說:「我們發現了摩西在律法上所寫的,和先知們所記的那一位。他就是約瑟的兒子,拿撒勒人耶穌。」拿旦業對他說:「拿撒勒還能出什麼好的嗎?」腓力說:「你來看吧!」耶穌看見拿旦業向他走來,就指著他說:「看,一個真正的以色列人!他裡面沒有詭詐。」拿旦業對耶穌說:「你怎麼知道我呢?」耶穌回答說:「腓力叫你以前,你還在無花果樹下,我就看見你了。」拿旦業說:「拉比,你是神的兒子,你是以色列的王!」
  • 哥林多前書 10:31
    因此,你們無論或吃、或喝、或做什麼,一切都要為神的榮耀而做。
  • 馬太福音 25:40
    「王要回答他們,說:『我確實地告訴你們:你們為我這些弟兄中最小的一個所做的事,就是為我做了。』
  • 馬太福音 25:45
    「那時王要回答他們,說:『我確實地告訴你們:你們沒有為我這些弟兄中最小的一個所做的事,也就是沒有為我做。』
  • 希伯來書 13:4
    婚姻當受所有人尊重,床也不可玷汙,因為神將要審判淫亂和通姦的人。
  • 啟示錄 3:20
    看哪,我站在門口敲門。如果有人聽見我的聲音就開門,我就會進到他那裡,而且我與他、他與我,將要一同吃宴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