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約翰福音 2:2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歌羅西書 3:17
    你們無論做甚麼,或說話或行事,都要奉主耶穌的名,藉着他感謝父神。
  • 路加福音 7:34-38
    人子來,也吃也喝,你們又說這人貪食好酒,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。而智慧是由所有智慧的人來證實的。」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和他吃飯,耶穌就到那法利賽人家裏去坐席。那城裏有一個女人,是個罪人,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裏坐席,就拿着盛滿香膏的玉瓶,站在耶穌背後,挨着他的腳哭,眼淚滴濕了耶穌的腳,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,又用嘴連連親他的腳,把香膏抹上。
  • 哥林多前書 7:39
    丈夫活着的時候,妻子是受約束的;丈夫若長眠了,妻子就自由了,可以隨意再嫁,只是要嫁給主裏面的人。
  • 馬太福音 12:19
    他不爭吵,不喧嚷,街上也沒有人聽見他的聲音。
  • 馬太福音 10:40-42
    「接納你們的就是接納我;接納我的就是接納差遣我來的那位。把先知當作先知接納的,必得先知的賞賜;把義人當作義人接納的,必得義人的賞賜。無論誰,只因門徒的名,就算把一杯涼水給這些小子中的一個喝,我實在告訴你們,他一定會得到賞賜。」
  • 約翰福音 1:40-49
    聽了約翰的話而跟從耶穌的那兩個人,其中一個是西門‧彼得的弟弟安得烈。他先找到自己的哥哥西門,對他說:「我們遇見彌賽亞了。」(「彌賽亞」翻出來就是基督。)於是安得烈領西門去見耶穌。耶穌看着他,說:「你是約翰的兒子西門,你要稱為磯法。」(「磯法」翻出來就是彼得。)又過了一天,耶穌想要往加利利去。他找到腓力,就對他說:「來跟從我!」這腓力是伯賽大人,是安得烈和彼得的同鄉。腓力找到拿但業,對他說:「摩西在律法書上所寫的,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,我們遇見了,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。」拿但業對他說:「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嗎?」腓力說:「你來看。」耶穌看見拿但業向他走來,就論到他說:「看哪,這真是個以色列人!他心裏是沒有詭詐的。」拿但業對耶穌說:「你從哪裏認識我的?」耶穌回答他說:「腓力還沒有呼喚你,你在無花果樹底下,我就看見你了。」拿但業回答他:「拉比!你是神的兒子,你是以色列的王。」
  • 哥林多前書 10:31
    所以,你們或吃或喝,無論做甚麼,都要為榮耀神而做。
  • 馬太福音 25:40
    王回答他們說:『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些事你們做在我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,就是做在我身上了。』
  • 馬太福音 25:45
    王要回答:『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些事你們沒有做在任何一個最小的弟兄身上,就是沒有做在我身上了。』
  • 希伯來書 13:4
    婚姻,人人都當尊重,共眠的床也不可污穢,因為淫亂和通姦的人,神必審判。
  • 啟示錄 3:20
    看哪,我站在門外叩門,若有聽見我聲音而開門的,我要進到他那裏去,我與他,他與我一起吃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