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利未記 27:4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撒迦利亞書 11:12-13
    我謂之曰、如爾以為美、予我以值、否則已矣、彼遂權銀之三十舍客勒予我、以為我值、主諭我曰、爾將以色列人所估我之值、所估我之值或作所估以予我之值以為昂貴之值、或作主諭我曰爾將此銀即以色列人所估我值昂貴之銀擲於府庫、擲於府庫或作委於陶人我遂取其銀三十舍客勒、擲於主殿之府庫、擲於主殿之府庫或作擲於主之殿歸於陶人
  • 馬太福音 27:9-10
    於是應先知耶利米之言云、彼取銀三十、乃被估者之值、即以色列人所估者、捐之以購陶人之田、如主所命我也、○
  • 馬太福音 26:15
    曰、我以彼付爾、爾願給我幾何、遂與約予銀三十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