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馬太福音 18:34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馬太福音 5:25-26
    爾與控爾者尚在途中、速與之睦、恐彼送爾於讞官、讞官發爾於隸、而爾下獄矣。吾實告爾、非分毫悉償、弗克出獄。
  • 雅各書 2:13
    蓋不施矜憐者、被審判時、亦必不蒙矜憐。惟矜憐仁恕、能逍遙於審判之外。
  • 馬太福音 18:30
    弗許、下之獄以俟清償所負。
  • 啟示錄 14:10-11
    將飲天主罰杯中之真霹靂酒;且將於聖天神及羔羊之前受火與硫璜之苦刑;煎燒之煙、蓬蓬上升、曠世不休。哀哉拜獸及其像、而受其名之印誌者、日夜遑遑、不得寧息。」
  • 路加福音 12:58-59
    方爾與控爾者、同詣有司途中、亟宜竭力求釋;不然、彼將扭爾至官、官將付爾於吏、吏將下爾於獄矣。予語爾、若非盡償所負、莫得而出獄也。』
  • 帖撒羅尼迦後書 1:8-9
    於烈燄中行施報應。凡不識天主、不願服膺吾主耶穌基督之福音者、皆將受刑、必至永遠沉淪、自絕於主之聖顏及其威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