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馬太福音 19:16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馬可福音 10:17-30
    耶穌剛出門上路,有一個人跑過去向他跪下,問他:「良善的老師,我該做什麼才能繼承永恆的生命呢?」耶穌對他說:「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呢?除了神一位之外,沒有一個是良善的。你是知道這些誡命的:『不可殺人、不可通姦、不可偷竊、不可做偽證、不可虧負人、要孝敬父母。』」那個人對耶穌說:「老師,這一切我從年少就遵守了。」耶穌注視著他,就愛他,對他說:「你還缺少一件:去賣掉你所擁有的,分給窮人,這樣你將有財寶在天上;然後你來跟從我。」那個人因這話,臉色就變得陰沉,憂憂愁愁地走開了,因為他有很多財產。耶穌環視周圍,對他的門徒們說:「有錢財的人進入神的國,是多麼困難!」門徒們因這些話,就驚訝不已。耶穌又對他們說:「孩子們,進入神的國是多麼困難!駱駝穿過針眼,比富有的人進入神的國更容易呢!」門徒們越發驚訝,彼此說:「那麼,誰能得救呢?」耶穌注視著他們,說:「在人不可能,但在神卻不然;因為在神,凡事都可能。」彼得就對耶穌說:「看,我們捨棄一切跟從了你!」耶穌說:「我確實地告訴你們:無論誰為我的緣故、為福音的緣故而捨棄房屋,或兄弟,或姐妹,或母親,或父親,或兒女,或田產,都必定在今世得到百倍,就是房屋、兄弟、姐妹、母親、兒女和田產,也會有逼迫;但在來世得到永恆的生命。
  • 約翰福音 3:15
    好使所有相信他的人,都得到永恆的生命。
  • 馬太福音 25:46
    「結果這些人將離去,進入永遠的刑罰。然而,義人將進入永恆的生命。」
  • 約翰一書 1:2
    的確,這生命已經顯明出來;我們看到了,現在也做見證,並向你們宣揚這永恆的生命;這生命原來與父同在、又向我們顯明出來了。
  • 1約翰福音 5:11-13
  • 猶大書 1:21
    保守自己在神的愛中,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,進入永恆的生命。
  • 1約翰福音 2:25
  • 提摩太前書 6:19
    為著那將要來臨的,給自己積存美好的基礎,使他們抓住那真正的生命。
  • 約翰福音 12:25
    愛惜自己生命的,就失去生命;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,將保全生命到永生。
  • 約翰福音 10:28
    並且我賜給他們永恆的生命,他們絕不會滅亡,直到永遠。誰也不能把他們從我手中奪走。
  • 提多書 3:7
    使我們藉著他的恩典被稱為義,可以照著永恆生命的盼望成為繼承人。
  • 約翰福音 6:68
    西門彼得回答:「主啊,你有永恆生命的話語,我們還去歸從誰呢?
  • 羅馬書 5:21
    這樣,就像罪藉著死亡掌權,恩典也照樣藉著義掌權,使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進入永恆的生命。
  • 約翰福音 6:27-29
    不要為那會腐敗的食物做工,而要為那存留到永生的食物做工。這食物就是人子要給你們的,因為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。」他們問:「我們應該做什麼,才算做神的工作呢?」耶穌回答說:「信神所派來的那一位,就是做神的工作。」
  • 馬太福音 19:26
    耶穌注視著他們,說:「在人,這是不可能的;但是在神,凡事都可能。」
  • 約翰福音 6:47
    「我確確實實地告訴你們:信我的人,就有永恆的生命。
  • 約翰一書 5:20
    我們也知道:神的兒子已經來了,並且把領悟的心賜給了我們,使我們能認識真實的那一位。我們在真實的那一位裡面,也就是在他的兒子耶穌基督裡面——這一位就是真神,就是永恆的生命。
  • 路加福音 10:25-28
    這時候,忽然有一個律法師站起來試探耶穌,說:「老師,我該做什麼才會繼承永恆的生命呢?」耶穌對他說:「律法上是怎麼寫的?你是怎麼讀的呢?」他回答說:「你要以全心、全靈、全力、全意愛主——你的神,並且要愛鄰如己。」耶穌說:「你回答得對。你這樣去做,就將活著。」
  • 提摩太前書 6:12
    要為信仰打那美好的仗,要抓住永恆的生命。你正是為此蒙召的,並且在許多見證人面前做了美好的告白。
  • 提摩太前書 1:16
    但我之所以蒙了憐憫,是因為基督耶穌要在我這首惡身上顯出他一切的耐心,為那些將要信靠他而進入永恆生命的人做榜樣。
  • 使徒行傳 16:30
    然後領他們出來,說:「先生們,我應該做什麼才能得救呢?」
  • 馬太福音 19:29
    凡是為我名的緣故而捨棄房屋,或兄弟,或姐妹,或父親,或母親,或兒女,或田產的人,都將得到百倍,並且繼承永恆的生命。
  • 但以理書 12:2
    睡在塵土中的眾人必醒來:有的得永遠的生命,有的蒙受羞辱,永遠被憎惡。
  • 路加福音 18:18-30
    有一個首領問耶穌,說:「良善的老師,我該做什麼才會繼承永恆的生命呢?」耶穌對他說:「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呢?除了神一位之外,沒有一個是良善的。你是知道這些誡命的:『不可通姦、不可殺人、不可偷竊、不可做偽證、要孝敬父母。』」那個人說:「這一切我從年少就遵守了。」耶穌聽了就對他說:「你還缺少一件:把你所擁有的一切都賣掉,分給窮人,這樣你將有財寶在天上;然後你來跟從我。」那個人聽了這些話就變得很憂愁,因為他極其富有。耶穌看見他變得很憂愁,就說:「有錢財的人進入神的國,是多麼困難!駱駝穿過針眼,比富有的人進入神的國更容易呢!」聽見的人就說:「那麼,誰能得救呢?」耶穌說:「在人不可能的事,在神都是可能的。」彼得說:「看,我們捨棄自己所擁有的,跟從了你!」耶穌對他們說:「我確實地告訴你們:沒有誰為神國的緣故捨棄房屋,或妻子,或兄弟,或父母,或兒女,而不會在今世得到許多倍,在來世得到永恆生命的。」
  • 約翰福音 4:14
    但如果有人喝了我給他的水,就絕不乾渴,直到永遠。不但如此,我給他的水將要在他裡面成為泉源,一直湧流到永恆的生命。」
  • 約翰福音 5:39
    你們查考經文,因你們以為從中可以得到永恆的生命。其實這經文就是為我做見證的。
  • 約翰福音 17:2-3
    正如你賜給他權柄管轄所有的人,好讓他把永恆的生命給與一切你所賜給他的人。認識你——獨一的真神,並認識你所差派的耶穌基督,這就是永恆的生命。
  • 羅馬書 6:22-23
    但如今,你們既從罪中得了釋放,成為神的奴僕,就得了果子,以致分別為聖,那結局就是永恆的生命。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;但神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,卻是永恆的生命。
  • 提多書 1:2
    這是基於那永恆生命的盼望,而這盼望是那不撒謊的神在亙古以前所應許的。
  • 羅馬書 2:7
    對那些恆心行善,尋求榮耀、尊貴、不朽的,就以永恆的生命回報他們;
  • 馬太福音 19:17-18
    耶穌對他說:「你為什麼問我有關良善的事呢?只有一位是良善的。如果你想進入永生,就應該遵守誡命。」那個人就問:「哪些誡命呢?」耶穌回答說:「不可殺人、不可通姦、不可偷竊、不可做偽證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