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馬太福音 19:20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腓立比書 3:6
    論熱心,我曾經迫害教會;論律法要求的義,我是無可指責的。
  • 羅馬書 3:19-23
    我們知道律法所講的都是針對律法之下的人,好叫所有的人都無話可說,使全世界都伏在上帝的審判之下。因為無人能夠靠遵行律法而被上帝視為義人,律法的本意是要使人知罪。但如今,上帝的義在律法以外顯明出來,有律法和眾先知做見證。人只要信耶穌基督,就可以被上帝稱為義人,沒有一個人例外。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欠上帝的榮耀,
  • 路加福音 15:7
    我告訴你們,同樣,一個罪人悔改,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,甚至比有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還歡喜。
  • 路加福音 18:21-22
    那人說:「我從小就遵行這些誡命。」耶穌聽了就對他說:「你還有一件事沒有做,就是變賣你所有的產業,分給窮人,你必有財寶存在天上,然後你還要來跟從我。」
  • 羅馬書 7:9
    我沒認識律法之前是活的,但律法來了之後,罪就活了,而我卻死了。
  • 路加福音 18:11-12
    法利賽人站在那裡自言自語地禱告說,『上帝啊!我感謝你,因為我不像別人那樣勒索、不義、通姦,也不像這稅吏。我每週禁食兩次,奉獻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。』
  • 加拉太書 3:24
    因此,律法是我們的監護人,負責引領我們歸向基督,使我們可以因信而被稱為義人。
  • 路加福音 15:29
    「他對父親說,『你看,我伺候你這麼多年,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,可是你沒有給過我一隻羊羔,讓我和朋友一同歡宴。
  • 約翰福音 8:7
    他們不斷地追問耶穌,於是祂直起腰來,對他們說:「你們中間誰沒有罪,誰就先拿石頭打她吧。」
  • 馬可福音 10:20-21
    那人說:「老師,我從小就遵行這些誡命。」耶穌望著他,心中愛他,便說:「你還有一件事沒有做,就是變賣你所有的產業,送給窮人,你必有財寶存在天上,然後你還要來跟從我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