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馬太福音 19:20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腓立比書 3:6
    按照熱心說,我曾經逼迫教會;按照律法上的義說,我是無可指責的。
  • 羅馬書 3:19-23
    我們知道,律法上的一切話都是對律法之下的人講的,好堵住每個人的口,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神的審判之下有罪,因為沒有一個人本於律法上的行為在神面前被稱為義;原來,藉著律法,只能對罪有真正的認識。但如今,神的義已經在律法之外顯明出來,被律法和先知們所見證,那就是:神的義藉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仰,臨到所有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。要知道,每個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;
  • 路加福音 15:7
    我告訴你們:同樣,一個罪人的悔改,比九十九個不需要悔改的義人,會讓天上更有喜樂。
  • 路加福音 18:21-22
    那個人說:「這一切我從年少就遵守了。」耶穌聽了就對他說:「你還缺少一件:把你所擁有的一切都賣掉,分給窮人,這樣你將有財寶在天上;然後你來跟從我。」
  • 羅馬書 7:9
    我從前活在律法之外,但是誡命一來,罪就活起來了,
  • 路加福音 18:11-12
    那法利賽人站著,向自己禱告這些話:『神哪,我感謝你,因為我不像其他人那樣:勒索、不義、通姦,也不像這個稅吏。我一週禁食兩次,並奉獻我所有收入的十分之一。』
  • 加拉太書 3:24
    這樣,律法一向是我們的導師,直到基督,好使我們能因信稱義。
  • 路加福音 15:29
    他回答父親,說:『你看,我服事你這麼多年,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,可是你從來沒有給過我一隻小山羊,好讓我與朋友們一同慶祝。
  • 約翰福音 8:7
    可是當他們不停地追問耶穌的時候,耶穌就直起身來,對他們說:「你們當中誰沒有罪,誰就先用石頭砸她吧!」
  • 馬可福音 10:20-21
    那個人對耶穌說:「老師,這一切我從年少就遵守了。」耶穌注視著他,就愛他,對他說:「你還缺少一件:去賣掉你所擁有的,分給窮人,這樣你將有財寶在天上;然後你來跟從我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