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馬太福音 22:36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馬可福音 12:28-33
    有一個文士來,聽見他們辯論,曉得耶穌回答的好,就問他說:「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?」耶穌回答說:「第一要緊的就是說:『以色列啊,你要聽,主-我們神是獨一的主。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-你的神。』其次就是說:『要愛人如己。』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。」那文士對耶穌說:「夫子說,神是一位,實在不錯;除了他以外,再沒有別的神;並且盡心、盡智、盡力愛他,又愛人如己,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。」
  • 路加福音 11:42
    「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!因為你們將薄荷、芸香並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,那公義和愛神的事反倒不行了。這原是你們當行的;那也是不可不行的。
  • 馬太福音 5:19-20
    所以,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又教訓人這樣做,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。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,又教訓人遵行,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。我告訴你們,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,斷不能進天國。」
  • 馬太福音 23:23-24
    「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!因為你們將薄荷、茴香、芹菜獻上十分之一,那律法上更重的事,就是公義、憐憫、信實,反倒不行了。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;那也是不可不行的。你們這瞎眼領路的,蠓蟲你們就濾出來,駱駝你們倒吞下去。
  • 馬太福音 15:6
   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。』這就是你們藉着遺傳,廢了神的誡命。
  • 何西阿書 8:12
    我為他寫了律法萬條,他卻以為與他毫無關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