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馬太福音 22:36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馬可福音 12:28-33
    有一士子、聞其辯論、見耶穌善於應對、就而問曰、何為諸誡首、耶穌曰、諸誡首云、以色列民聽之哉、主即我之上帝、一主耳、當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、愛主、爾之上帝、此首誡也、其次愛人如己、亦猶是、誡未有大於此者。士子曰、善哉、先生之言是也、蓋上帝惟一、其外無他、苟盡心、盡意、盡性、盡力、愛之、又愛人如己、則愈諸爇犧祭祀、多矣、
  • 路加福音 11:42
    𠵽唎㘔人、其有禍乎、蓋爾於薄荷、芸香、菜蔬、十輸其一、而義與愛上帝、則廢之、然爾所當行者此也、彼第不可遺耳、
  • 馬太福音 5:19-20
    故毀此誡至微之一、又以是教人者、在天國必謂之至微、遵此誡而教人者、在天國必謂之大矣、我語汝、倘爾之義、無以加乎士子𠵽唎㘔人之義、斷不進於天國也、○
  • 馬太福音 23:23-24
    偽善之士子、𠵽唎㘔人、其有禍乎、蓋爾於薄荷、八角、馬芹、十輸其一、但律法之尤重者、若義、與仁、與信、爾則遺之、然爾所當行者此也、彼第不可遺耳、爾瞽而相者、蚋則濾之、駝則吞之、
  • 馬太福音 15:6
    遂可不敬父母、是爾以爾遺傳、廢上帝誡也、
  • 何西阿書 8:12
    我之經綸、載於律例、以指示之、彼反以為無與於己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