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彌迦書 2:5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申命記 32:8
    至高者使四方之民得業、俾亞當後裔散處、則定異邦民之郊址、循以色列族之核數。
  • 約書亞記 18:4
    宜簡各支派三人、我遣之週行斯土、使繪其形、計其大小、以復於我。
  • 約書亞記 18:10
    約書亞在示羅耶和華前、為民掣籤、循以色列族班列。○
  • 申命記 23:2
    姦生之子、至於十世、不得入耶和華會。
  • 申命記 23:8
    至其三世之孫、則可入耶和華會。
  • 何西阿書 9:3
    耶和華之地、不容爾居、以法蓮必往埃及、在亞述食不潔之物、
  • 詩篇 16:6
    我有嗣業、其業孔美、我得腴壤、畫而為區、
  • 尼希米記 7:61
    亦有數人、自特米拉、特哈薩、基錄、押但音麥而至、不知譜系、咸屬以色列族否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