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馬可福音 10:4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申命記 24:1-4
    「人若娶妻,作了她的丈夫,發現她有不合宜的事不喜歡她,而寫休書交在她手中,打發她離開夫家,婦人若離開夫家以後,去嫁別人,後夫若恨惡她,寫休書交在她手中,打發她離開夫家,又或者娶她為妻的後夫死了,那休她的前夫就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她為妻,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。不可使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為業之地蒙受玷污。
  • 馬太福音 5:31-32
    「又有話說:『無論誰休妻,都要給她休書。』但是我告訴你們:凡休妻的,除非是因不貞的緣故,否則就是使她犯姦淫了;人若娶被休的婦人,也是犯姦淫了。」
  • 馬太福音 1:19
    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,不願意當眾羞辱她,想要暗地裏把她休了。
  • 耶利米書 3:1
    耶和華說:「人若休妻,妻離他而去,做了別人的妻子,前夫豈能再回到她那裏呢?那地豈不是大大污穢了嗎?但你和許多情郎行淫,還是可以回到我這裏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  • 以賽亞書 50:1
    耶和華如此說:「我休了你們的母親,她的休書在哪裏呢?我將你們賣給了我哪一個債主呢?看哪,你們被賣是因你們的罪孽;你們的母親被休,是因你們的過犯。
  • 馬太福音 19:7
    法利賽人說:「這樣,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