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馬可福音 13:29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彼得前書 4:17-18
    因為時候到了,審判必須從上帝的家起始。既先從你們起始,那麼那些硬不信從上帝福音的人、會有甚麼樣的結局呢?『如果義人是僅僅能得救的,那麼那不虔敬和犯重罪的、又會顯在哪裏呢?』
  • 雅各書 5:9
    弟兄們,別彼此埋怨了,免得受審判;你看審判者站在門前了。
  • 希伯來書 10:25-37
    不要乘危離棄我們的聚會,像有些人慣於這樣;倒要彼此勸勉;見那日子臨近,更要如此。因為我們領受了真理之認識以後,若故意犯罪,就不再有為罪獻的祭保留着了,只好期待着可怕的審判、與神妒的烈火,就是將要吞滅對敵的。一個人干犯了摩西的律法,憑着兩個或三個見證人的話,就必須死,不能得憐憫。那麼,踐踏上帝兒子的人,將自己所賴以成聖的約的血當做俗污,又褻慢施恩的靈,你們想想,他豈不更嚴重地被判為該受刑麼?因為我們知道誰說:『伸冤在我,我必報應』;誰說:『主必定他子民的罪』。掉在永活的上帝手裏、真是可怕呀!你們要回想回想先前的日子;當時你們剛蒙了光照,就堅忍着受苦的大競鬥。有的人被嗤笑為戲劇而受辱罵遭苦難,有的人則跟着這樣作人的作為契友。你們同情於被捆鎖的人,又以喜樂的心接受你們資財之被勒索,知道自己有較好而長存的家業。所以不可丟棄你們坦然無懼的心;這樣的心是帶有大賞報的。你們所需要的就是堅忍,使你們行完了上帝的旨意,就可以領受所應許的。『因為還有短短的一會兒、那將要來的就來,必不遲延;
  • 以西結書 12:25-28
    但我永恆主必說我所要說的話,那就必得成就。必不再久延,乃趁你們在世的日子,叛逆之家啊,我必說那話而成就它:這是主永恆主發神諭說的。』永恆主的話又傳與我說:『人子啊,你看,以色列家的人說:「他見的異象是關於將來許多日子的,他傳了神言是指着極遠時候的。」故此你要對他們說:主永恆主這麼說:我所有的話都必不再久延;我所說的話必定能成就:這是主永恆主發神諭說的。』
  • 以西結書 7:10-12
    『看哪,日子!看哪,到了!所定的災禍已經發出;「枉法」開了花了,驕橫發了芽了。強暴興起,成了邪惡之杖;他們之中沒有一樣存着;他們的羣眾沒有了,他們的財寶沒有了;他們中間也沒有出類拔萃之可言了。時候到了,日子近了。買的人不必歡喜,賣的人也不必憂愁,因為永恆主的烈怒已臨到所有的蜂擁羣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