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馬可福音 4:22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路加福音 8:17
    因為沒有甚麼隱藏的事不被顯明,也沒有甚麼掩蓋的事不被人知道而暴露出來。
  • 使徒行傳 4:20
    我們看見的聽見的,不能不說!”
  • 哥林多前書 4:5
    所以時候還沒有到,你們不要批評,直等到主來;他要照出黑暗中的隱情,顯明人心裡的動機。那時,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。
  • 使徒行傳 20:27
    因為神的全部計劃,我已經毫無保留地傳給你們了。
  • 詩篇 78:2-4
    我要開口用比喻,把古時隱祕的事說出來,就是我們所聽過所知道的,也是我們的列祖告訴我們的,我們不把這些事向他們的子孫隱瞞,卻要把耶和華應得的讚美、他的能力,和他所行的奇事,都向後代的人述說。
  • 傳道書 12:14
    人所作的每一件事,連一切隱藏的事,無論是善是惡,神都必審問。
  • 詩篇 40:9-10
    我要在大會中傳揚公義的福音;我必不禁止我的嘴唇;耶和華啊!這是你知道的。我沒有把你的公義隱藏在心裡;我已經述說了你的信實和救恩;在大會中,我沒有隱瞞你的慈愛和誠實。
  • 1約翰福音 1:1-3
  • 路加福音 12:2-3
    沒有甚麼掩蓋的事不被揭露,也沒有甚麼隱藏的事不被人知道。所以,你們在暗處所說的,必在明處被人聽見;在內室附耳所談的,必在房頂上宣揚出來。
  • 馬太福音 10:26-27
    “所以不要怕他們。沒有甚麼掩蓋的事不被揭露,也沒有甚麼祕密是人不知道的。我在暗處告訴你們的,你們要在明處講出來;你們聽見的耳語,要在房頂上宣揚出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