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馬可福音 4:22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路加福音 8:17
    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;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。
  • 使徒行傳 4:20
    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,不能不說。」
  • 哥林多前書 4:5
    所以,時候未到,甚麼都不要論斷,只等主來,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,顯明人心的意念。那時,各人要從神那裏得着稱讚。
  • 使徒行傳 20:27
    因為神的旨意,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的。
  • 詩篇 78:2-4
    我要開口說比喻;我要說出古時的謎語,是我們所聽見、所知道的,也是我們的祖宗告訴我們的。我們不將這些事向他們的子孫隱瞞,要將耶和華的美德和他的能力,並他奇妙的作為,述說給後代聽。
  • 傳道書 12:14
    因為人所做的事,連一切隱藏的事,無論是善是惡,神都必審問。
  • 詩篇 40:9-10
    我在大會中宣傳公義的佳音;我必不止住我的嘴唇。耶和華啊,這是你所知道的。我未曾把你的公義藏在心裏;我已陳明你的信實和你的救恩;我在大會中未曾隱瞞你的慈愛和誠實。
  • 1約翰福音 1:1-3
  • 路加福音 12:2-3
    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;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。因此,你們在暗中所說的,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;在內室附耳所說的,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。」
  • 馬太福音 10:26-27
    「所以,不要怕他們;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,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。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,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;你們耳中所聽的,要在房上宣揚出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