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民數記 7:15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約翰福音 17:19
    我為了他們的緣故,自己分別為聖,使他們也因著真理成聖。
  • 彼得前書 2:24
    他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,使我們既然不活在罪中,就可以為義而活。因他受的鞭傷,你們就得了醫治。
  • 利未記 1:1-17
    耶和華呼叫摩西,從會幕裡對摩西說:“你要告訴以色列人說:如果你們中間有人把供物獻給耶和華,就要從牛群羊群中獻家畜為供物。他的供物若是獻牛作燔祭,就要把一頭沒有殘疾的公牛,牽到會幕門口,就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。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,燔祭就蒙悅納,可以為他贖罪。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宰殺那公牛,亞倫子孫作祭司的,要奉上血,潑在會幕門口祭壇的四周。那人要剝去燔祭牲的皮,把燔祭牲切成塊子。亞倫子孫作祭司的,要把炭火放在祭壇上,把柴排列在火上;亞倫子孫作祭司的,要把肉塊和頭,以及脂肪,排列在祭壇炭火上的木柴上面。那人又要用水洗淨內臟和腿;祭司就把這一切全獻在祭壇上焚燒,作為燔祭,就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。“人的供物若是獻羊作燔祭,不論是綿羊或是山羊,總要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羊。他要在耶和華面前,在祭壇的北面,把羊宰殺;亞倫子孫作祭司的,要把羊血潑在祭壇的四周。那人要把燔祭牲切成塊子;祭司就把肉塊、頭和脂肪,排列在祭壇炭火上的木柴上面;那人又要用水洗淨內臟和腿,祭司就把這一切全獻在祭壇上焚燒,作為燔祭,就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。“人若是獻鳥類為燔祭作耶和華的供物,就要獻斑鳩或雛鴿。祭司要把鳥帶到祭壇那裡,扭下牠的頭來,焚燒在祭壇上;又把鳥血擠出來,流在祭壇的壁上;又要除掉鳥的嗉囊和髒物,丟在祭壇東邊,倒灰的地方。然後要拿著兩個翅膀把鳥撕裂,只是不可撕斷。祭司要把牠放在祭壇,在炭火上的木柴上面焚燒,作為燔祭,就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。”
  • 提多書 2:14
    他為我們捨己,為的是要救贖我們脫離一切不法的事,並且潔淨我們作他自己的子民,熱心善工。
  • 馬太福音 20:28
    正如人子來,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而是要服事人,並且要捨命,作許多人的贖價。”
  • 羅馬書 3:24-26
    但他們卻因著神的恩典,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,就白白地稱義。神設立了耶穌為贖罪祭(“贖罪祭”直譯作“贖罪或使神息怒之法”),是憑著他的血,藉著人的信,為的是要顯明神的義;因為神用忍耐的心寬容了人從前所犯的罪,好在現今顯明他的義,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,又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
  • 彼得前書 1:18-19
    因為知道你們得贖,脫去你們祖先傳下的妄行,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,而是憑著基督的寶血,就像無瑕疵無玷污的羊羔的血。
  • 希伯來書 2:10
    萬有因他而有、藉他而造的那位,為了要帶領許多兒子進入榮耀裡去,使救他們的元首藉著受苦而得到成全,本是合適的。
  • 民數記 28:1-29
    耶和華對摩西說:“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:‘你們應獻給我的供物,就是獻給我作馨香的火祭的食物,要小心按著日期獻給我。’你又要對他們說:‘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是這樣:沒有殘疾、一歲的公羊羔,每天兩隻,作為常獻的燔祭。早晨要獻一隻,黃昏獻一隻;也要獻一公斤細麵,用搗成的油一公升調和,作為素祭。這就是常獻的燔祭,是在西奈山規定,作為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。為每隻公羊羔,要同獻一公升作奠祭的酒;你要在聖所中把醇酒獻給耶和華作奠祭。晚上你要獻上另一隻公羊羔,要照著早晨的素祭,和同獻的奠祭獻上,作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。“‘在安息日,要獻兩隻沒有殘疾、一歲的公羊羔,也要獻兩公斤細麵,用油調和作素祭;還有同獻的奠祭。這是安息日獻的燔祭;在那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。“‘每月第一日,你們要把燔祭獻給耶和華,就是兩頭公牛犢、一隻公綿羊、七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。為每頭公牛,要獻三公斤細麵,用油調和作素祭;為每隻公綿羊,要獻兩公斤細麵,用油調和作素祭;為每隻公羊羔,要獻一公斤細麵,用油調和作素祭;這是馨香的燔祭,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。每頭公牛要獻酒兩公升作奠祭,每隻公綿羊獻酒一公升半,每隻公羊羔獻酒一公升。這是每月當獻的燔祭,一年之中每個月都要這樣。又要把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獻給耶和華,在那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。“‘正月十四日,是耶和華的逾越節。這月十五日是節期;要吃無酵餅七日。第一日要有聖會,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,只要獻火祭給耶和華作燔祭,就是兩頭公牛犢、一隻公綿羊和七隻一歲的公羊羔,都要完全沒有殘疾的。同獻的素祭,是用油調和的細麵,為每頭公牛犢要獻三公斤;為每隻公綿羊要獻兩公斤;為那七隻公羊羔,每隻要獻一公斤;還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,為你們贖罪。除了早晨的燔祭,就是常獻的燔祭以外,還要把這些祭物獻上。一連七日,每日都要獻上這樣的祭物,給耶和華作馨香火祭的食物,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的。第七日你們要有聖會,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。“‘在初熟日,即七七節那一天,你們把新素祭獻給耶和華的時候,要有聖會,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,只要把燔祭作為馨香的祭獻給耶和華,就是兩頭公牛犢、一隻公綿羊、七隻一歲的公羊羔。同獻的素祭,是用油調和的細麵,為每頭公牛要獻三公斤;為每隻公綿羊,要獻兩公斤;為那七隻公羊羔,每隻要獻一公斤;
  • 民數記 25:1-18
    以色列人住在什亭,人民與摩押的女子行起淫亂來。那些女子叫以色列人來,一同給她們的神獻祭,以色列人也吃了她們的祭物,跪拜她們的神。以色列人與巴力.毗珥連合,耶和華就向以色列人發怒。耶和華對摩西說:“把人民的首領都捉來,在我耶和華面前對著太陽把他們懸掛起來,好使耶和華的烈怒可以轉消,不向以色列人發作。”於是摩西對以色列的審判官說:“你們各人要把與巴力.毗珥連合的人都殺了。”摩西和以色列全體會眾在會幕門口哭泣的時候,以色列人中有一個人來,當著他們的面帶了一個米甸女子到自己的兄弟那裡去。亞倫祭司的孫子、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看見了,就從會眾中起來,手裡拿著槍,跟著那以色列人,進入臥室,把他們兩人刺透,就是刺透那以色列人和那女子。槍刺進了那女子的肚腹。這樣,在以色列人中的瘟疫才止住。那時因瘟疫而死的,共有二萬四千人。耶和華對摩西說:“亞倫祭司的孫子、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,使我的烈怒稍消,不向以色列人發作,因為他在他們中間以我忌邪的心為心,使我不因我忌邪的心把他們消滅。因此你要說:‘現在我把平安之約賜給他,要給他和他的後裔作為永遠擔當祭司職分的約,因為他為他的神有忌邪的心,為以色列人贖罪。’”那被殺的以色列人,就是與那米甸女子一同被殺的人,名叫心利,是撒路的兒子,是西緬支派中一個家族的領袖。那被殺的米甸女子,名叫哥斯比,是蘇珥的女兒;這蘇珥是米甸一個家族的族長。耶和華對摩西說:“你要擾害米甸人,打擊他們;因為他們用詭計擾害你們;在毗珥的事上,和他們的姊妹,米甸領袖的女兒哥斯比的事上,用詭計欺騙了你們。”這哥斯比在瘟疫的日子,因毗珥的事被殺了。
  • 彼得前書 3:18
    因為基督也曾一次為你們的罪死了,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,為要領你們到神面前。就肉體的方面說,他曾死去;就靈的方面說,他復活了;
  • 羅馬書 5:16-21
    這賞賜和那一人犯罪的後果也是不同的;因為審判是由一人而來,以致定罪,恩賞卻由許多過犯而來,以致稱義。如果因著那一人的過犯,死就因那一人而掌權,那些蒙豐富的恩典並且得公義為賞賜的,就更要因這一位耶穌基督在生命中掌權了。這樣看來,因一次的過犯,所有人都被定罪;照樣,因一次的義行,所有人都被稱義得生命了。因著那一人的悖逆,眾人就被列為罪人;照樣,因著這一人的順服,眾人也被列為義人了。律法的出現,是要叫過犯增多;然而罪在哪裡增多,恩典就更加增多了。罪藉著死掌權;照樣,恩典也藉著義掌權,使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進入永生。
  • 提摩太前書 2:6
    他捨了自己作萬人的贖價,到了適當的時候,這事就證實了。
  • 以賽亞書 53:10-11
    耶和華卻喜悅把他壓傷,使他受痛苦;耶和華若以他的性命作贖罪祭,他必看見後裔,並且得享長壽;耶和華所喜悅的,必在他手中亨通。他受了生命之苦以後,必看見光明,並且心滿意足;我的義僕必使許多人因認識他而得稱為義,他也必背負他們的罪孽。
  • 羅馬書 10:4
    因為律法的終極就是基督,使所有信的人都得著義。
  • 羅馬書 8:34
    誰能定我們的罪呢?有基督耶穌死了,而且復活了,現今在神的右邊,也替我們祈求。
  • 以賽亞書 53:4
    原來他擔當了我們的病患,背負了我們的痛苦;我們卻以為他受責打,被神擊打和苦待了。
  • 羅馬書 5:6-11
    當我們還軟弱的時候,基督就照所定的日期,為不敬虔的人死了。為義人死,是少有的;為好人死,或有敢作的;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神對我們的愛就在此顯明了。所以,我們現在既然因他的血稱義,就更要藉著他免受神的忿怒。我們作仇敵的時候,尚且藉著神兒子的死與他復和,既然復和了,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!不但這樣,我們現在已經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與神復和,也藉著他以神為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