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箴言 3:1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箴言 4:5
    要获得智慧,要获得聪明,不可忘记,也不可偏离我口中的言语。
  • 约翰福音 14:21-24
    有了我的命令而又遵守的人,就是爱我的;爱我的人,我父要爱他,我也要爱他,并且要亲自向他显现。”犹大(不是加略人犹大)问耶稣:“主啊,为什么亲自向我们显现,而不向世人显现呢?”耶稣回答他说:“凡爱我的人就会遵守我的道,我父也会爱他,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,与他同住。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。你们所听见的道不是我的,而是差我来之父的。
  • 诗篇 119:16
    我要以你的律例为乐,我不忘记你的话。
  • 申命记 6:6-9
    我今日吩咐你的这些话都要记在心上,也要殷勤教导你的儿女。无论你坐在家里,走在路上,躺下,起来,都要吟诵。要系在手上作记号,戴在额上作经匣;又要写在你房屋的门框上和你的城门上。
  • 箴言 1:8
    我儿啊,要听你父亲的训诲,不可离弃你母亲的教诲;
  • 诗篇 119:34
    求你赐我悟性,我就遵守你的律法,且要一心遵守。
  • 申命记 8:1
    “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一切诫命,你们要谨守遵行,好使你们存活,人数增多,可以进去得耶和华向你们列祖起誓应许的那地。
  • 申命记 4:9
    “但你要谨慎,殷勤保守你的心灵,免得忘记你亲眼所看见的事,又免得在你一生的年日这些事离开你的心,总要把它们传给你的子子孙孙。
  • 耶利米书 31:33
    那些日子以后,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是这样: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,写在他们心上。我要作他们的神,他们要作我的子民。这是耶和华说的。
  • 何西阿书 4:6
    我的百姓因无知识而灭亡。你抛弃知识,我也必抛弃你,使你不再作我的祭司。你既忘了你神的律法,我也必忘记你的儿女。
  • 诗篇 119:47-48
    我以你的命令为乐,这命令是我所喜爱的。我向我所爱的,就是你的命令高举双手,我也要默想你的律例。
  • 诗篇 119:93
    我永不忘记你的训词,因你用这训词将我救活。
  • 申命记 30:16-20
   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,就是要爱耶和华—你的神,遵行他的道,谨守他的诫命、律例、典章,使你可以存活,增多,而且耶和华—你的神必在你所要进去得为业的地上赐福给你。倘若你的心偏离,不肯听从,却被引诱去敬拜别神,事奉它们,我今日向你们申明,你们必定灭亡;在你过约旦河进去得为业的地上,你的日子必不长久。我今日呼天唤地向你作见证:我已经将生与死,祝福与诅咒,摆在你面前。所以你要拣选生命,好使你和你的后裔都得存活。要爱耶和华—你的神,听从他的话,紧紧跟随他,因为他是你的生命,必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,可以在耶和华向你列祖亚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起誓要给他们的地上居住。”
  • 诗篇 119:11
    我将你的话藏在心里,免得我得罪你。
  • 诗篇 119:176
    我走迷了路如同失丧的羊,求你寻找你的仆人,因我不忘记你的命令。
  • 诗篇 119:153
    求你看顾我的苦难,搭救我,因我不忘记你的律法。
  • 申命记 4:23
    你们要谨慎,免得忘记耶和华—你们的神与你们所立的约,为自己雕刻任何形状的偶像,就是耶和华—你神所禁止的,
  • 箴言 31:5
    恐怕喝了就忘记所颁的法令,颠倒所有困苦人的是非。
  • 以赛亚书 51:17
    耶路撒冷啊,兴起,兴起!站起来!你从耶和华手中喝了他愤怒的杯,那使人东倒西歪的杯,直到喝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