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箴言 3:30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箴言 29:22
    好發火的人,挑動紛爭;易怒的人,過犯眾多。
  • 箴言 17:14
    紛爭的開始,就如放開的水;捲入爭執之前,當放棄爭辯。
  • 羅馬書 12:18-21
    如果有可能,盡量在你們的事上與所有的人和睦。各位蒙愛的人哪,不要自己報復,寧可給神的震怒留地步,因為經上記著:「主說:報應在我,我將回報。」不但如此,「如果你的敵人餓了,就給他吃;如果他渴了,就給他喝;因為你這樣做,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。」不要被惡所勝,反要以善勝惡。
  • 箴言 18:6
    愚昧人的嘴捲入爭辯,他的口召來責打。
  • 箴言 25:8-9
    不可急於出去與人爭訟;否則,你的鄰人羞辱你時,你最後要怎麼做呢?有了爭訟,可以與鄰人爭論,但不要暴露他人的祕密,
  • 提摩太後書 2:24
    而主的奴僕不應該爭鬥;相反,要溫和地對待所有的人,善於教導,忍受惡待,
  • 馬太福音 5:39-41
    但是我告訴你們:不要與惡人作對。有人打你的右臉,把左臉也轉給他;有人想要控告你,並要拿走你的裡衣,你就連外衣也由他拿去;有人強迫你走一里路,你就與他一起走兩里;
  • 哥林多前書 6:6-8
    你們竟然弟兄控告弟兄,而且告到了不信的人面前!所以,你們彼此告狀,對你們已經是一個全然的失敗。你們為什麼不情願受委屈呢?為什麼不情願受虧負呢?然而你們卻委屈人、虧負人,況且這是對你們的弟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