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箴言 7:14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利未记 7:11
    “人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条例乃是这样:
  • 箴言 21:27
    恶人的祭物是可憎的;何况他存恶意来献呢?
  • 箴言 15:8
    恶人献祭,为耶和华所憎恶;正直人祈祷,为他所喜悦。
  • 箴言 17:1
    设筵满屋,大家相争,不如有块干饼,大家相安。
  • 撒母耳记下 15:7-9
    满了四十年,押沙龙对王说:“求你准我往希伯仑去,还我向耶和华所许的愿。因为仆人住在亚兰的基述,曾许愿说:‘耶和华若使我再回耶路撒冷,我必侍奉他。’”王说:“你平平安安地去吧!”押沙龙就起身,往希伯仑去了。
  • 申命记 12:6-7
    将你们的燔祭、平安祭、十分取一之物,和手中的举祭,并还愿祭、甘心祭,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,都奉到那里。在那里,耶和华你们神的面前,你们和你们的家属都可以吃,并且因你手所办的一切事蒙耶和华你的神赐福,就都欢乐。
  • 约翰福音 18:28
    众人将耶稣从该亚法那里往衙门内解去,那时天还早。他们自己却不进衙门,恐怕染了污秽,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。
  • 列王纪上 21:9-10
    信上写着说:“你们当宣告禁食,叫拿伯坐在民间的高位上,又叫两个匪徒坐在拿伯对面,作见证告他说:‘你谤渎神和王了’;随后就把他拉出去用石头打死。”
  • 利未记 7:15-16
    为感谢献平安祭牲的肉,要在献的日子吃,一点不可留到早晨。若所献的是为还愿,或是甘心献的,必在献祭的日子吃,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