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詩篇 122:5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申命記 17:8
    如爾邑中有訟事、為流血、為爭競、為加害、爾所難鞫者、則必詣爾上帝耶和華特簡之室、
  • 歷代志下 19:8
    約沙法使利未人、及祭司以色列族中最著者、歸耶路撒冷、代耶和華聽訟鞫事、
  • 申命記 17:18
    既登國位、必從祭司利未人所存之律法、錄成卷册、
  • 撒母耳記下 8:18
    耶何耶大子庇拿雅統轄劊役皂隸、大闢眾子咸為牧伯。
  • 歷代志下 11:22
    立其子亞庇雅為太子、尊於昆弟間、將繼其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