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啟示錄 21:7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馬太福音 25:34
    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:『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,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;
  • 約翰一書 3:1-3
   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,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;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。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,是因未曾認識他。親愛的弟兄啊,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,將來如何,還未顯明;但我們知道,主若顯現,我們必要像他,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。凡向他有這指望的,就潔淨自己,像他潔淨一樣。
  • 哥林多後書 6:18
    我要作你們的父;你們要作我的兒女。這是全能的主說的。
  • 彼得前書 1:3-4
    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!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,藉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,重生了我們,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,可以得着不能朽壞、不能玷污、不能衰殘、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。
  • 啟示錄 21:3
    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:「看哪,神的帳幕在人間。他要與人同住,他們要作他的子民。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,作他們的神。
  • 啟示錄 2:17
   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,凡有耳的,就應當聽!得勝的,我必將那隱藏的嗎哪賜給他,並賜他一塊白石,石上寫着新名;除了那領受的以外,沒有人能認識。』」
  • 馬太福音 19:29
   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,或是弟兄、姊妹、父親、母親、兒女、田地的,必要得着百倍,並且承受永生。
  • 羅馬書 8:15-17
    你們所受的,不是奴僕的心,仍舊害怕;所受的,乃是兒子的心,因此我們呼叫:「阿爸!父!」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;既是兒女,便是後嗣,就是神的後嗣,和基督同作後嗣。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,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。
  • 希伯來書 8:10
    主又說:那些日子以後,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: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,寫在他們心上;我要作他們的神;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
  • 啟示錄 2:11
   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,凡有耳的,就應當聽!得勝的,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。』」
  • 啟示錄 2:7
   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,凡有耳的,就應當聽!得勝的,我必將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。』」
  • 撒母耳記上 2:8
    他從灰塵裏擡舉貧寒人,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,使他們與王子同坐,得着榮耀的座位。地的柱子屬於耶和華;他將世界立在其上。
  • 馬可福音 10:17
    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,有一個人跑來,跪在他面前,問他說:「良善的夫子,我當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?」
  • 撒迦利亞書 8:8
    我要領他們來,使他們住在耶路撒冷中。他們要作我的子民,我要作他們的神,都憑誠實和公義。」
  • 箴言 3:35
    智慧人必承受尊榮;愚昧人高升也成為羞辱。
  • 哥林多前書 3:21-23
    所以無論誰,都不可拿人誇口,因為萬有全是你們的。或保羅,或亞波羅,或磯法,或世界,或生,或死,或現今的事,或將來的事,全是你們的;並且你們是屬基督的,基督又是屬神的。
  • 以賽亞書 65:9
    我必從雅各中領出後裔,從猶大中領出承受我眾山的。我的選民必承受;我的僕人要在那裏居住。
  • 啟示錄 2:25
    但你們已經有的,總要持守,直等到我來。
  • 彼得前書 3:9
    不以惡報惡,以辱罵還辱罵,倒要祝福;因你們是為此蒙召,好叫你們承受福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