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羅馬書 11:6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提摩太後書 1:9
    神救了我們,以聖召召我們,不是按我們的行為,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;這恩典是萬古之先,在基督耶穌裏賜給我們的, (cunpt)
  • 提多書 3:5
    他便救了我們;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,乃是照他的憐憫,藉着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。 (cunpt)
  • 加拉太書 5:4
   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,是與基督隔絕,從恩典中墜落了。 (cunpt)
  • 羅馬書 4:4-5
    做工的得工價,不算恩典,乃是該得的;惟有不做工的,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 (cunpt)
  • 哥林多前書 15:10
    然而,我今日成了何等人,是蒙神的恩才成的,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。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;這原不是我,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。 (cunpt)
  • 加拉太書 2:21
    我不廢掉神的恩;義若是藉着律法得的,基督就是徒然死了。 (cunpt)
  • 申命記 9:4-6
    「耶和華-你的神將這些國民從你面前攆出以後,你心裏不可說:『耶和華將我領進來得這地是因我的義。』其實,耶和華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是因他們的惡。你進去得他們的地,並不是因你的義,也不是因你心裏正直,乃是因這些國民的惡,耶和華-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,又因耶和華要堅定他向你列祖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起誓所應許的話。「你當知道,耶和華-你神將這美地賜你為業,並不是因你的義;你本是硬着頸項的百姓。 (cunpt)
  • 羅馬書 3:27-28
    既是這樣,哪裏能誇口呢?沒有可誇的了。用何法沒有的呢?是用立功之法嗎?不是,乃用信主之法。所以我們看定了:人稱義是因着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。 (cunpt)
  • 羅馬書 5:20-21
    律法本是外添的,叫過犯顯多;只是罪在哪裏顯多,恩典就更顯多了。就如罪作王叫人死;照樣,恩典也藉着義作王,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。 (cunpt)
  • 以弗所書 2:4-9
    然而,神既有豐富的憐憫,因他愛我們的大愛,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,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。你們得救是本乎恩。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,一同坐在天上,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,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裏向我們所施的恩慈,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。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着信;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;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 (cunpt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