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羅馬書 6:10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哥林多後書 5:21
    夫以毫無罪孽之基督、天主竟使其為吾人之故、成為罪孽、亦欲令吾人因基督之功、而成天主之正義云耳。
  • 彼得前書 4:6
    且已亡之人、亦何為能聞福音乎?蓋使若輩身雖因人而死、靈則得以托主而生耳。
  • 哥林多後書 5:15
    今基督之死、為眾人也;則眾人之生、亦宜不復為己、而為替其受死而復活之主矣。
  • 彼得前書 3:18
    蓋基督亦曾為眾人之罪而死矣。彼以義者之身、而為諸不義者舍命、欲引吾人歸順天主耳。然彼之肉身雖被處死、而其神靈則生、
  • 路加福音 20:38
    夫天主非死者之天主、乃生者之天主也。是知彼等在天主前、皆屬有生。』
  • 羅馬書 14:7-9
    吾儕之中、孰能為己而生、為己而死乎?蓋吾人之生也、為主而生;死也、為主而死;生為主之徒、死為主之屬、如是而已矣。且夫基督之所以死而復活者、正欲作生者死者之主宰、而黜陟幽明。
  • 希伯來書 9:26-28
    不然、創世以來基督之受苦難、將不勝其頻繁矣。實則在茲季世,基督方始降世、自作一勞永逸之祭獻、以除免世罪耳。夫人生祇有一死、而死後必有審判;故基督既一度為除眾人之罪而捨生、亦將為其信徒重臨於世、非再贖罪、乃為之超渡也。
  • 羅馬書 8:3
    夫舊法之所以軟弱而無能者、實肉身之情慾、為之梗也。今天主竟使其聖子成人、且具罪人之形體、為罪捨身、於是吾人肉身中之罪、乃被處決、而不復能乘權矣。
  • 羅馬書 6:11
    是故爾等亦當思所以仰體耶穌基督、死於罪而活於天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