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羅馬書 6:14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羅馬書 8:2
    因為賜人生命之聖靈的律已經在基督耶穌裡使我獲得自由,脫離了罪與死的律。
  • 加拉太書 5:18
    但你們如果順從聖靈的引導,就不再受律法的約束。
  • 希伯來書 8:10
    主又說,那些日子以後,我將與以色列家立這樣的約,我要把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腦中,寫在他們心上。我要作他們的上帝,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
  • 加拉太書 4:4-5
    然而,時候一到,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兒子藉著一位女子降生,並受律法的約束,為要救贖一切受律法約束的人,使我們成為祂的兒女。
  • 羅馬書 6:12
    所以,不要讓罪辖制你們必死的身體,使你們順從身體的私慾;
  • 哥林多後書 3:6-9
    祂使我們能夠擔任新約的執事。這新約不是用律法條文立的,而是聖靈的工作,因為律法條文帶給人死亡,但聖靈賜給人生命。這最終帶來死亡、刻在石版上的律法條文的事工尚且有榮耀,甚至使摩西的臉上發出榮光,儘管很快就消逝了,以色列人仍然無法定睛看他,那麼聖靈的事工豈不更有榮耀嗎?那定人罪的事工尚且有榮耀,這使人被稱為義人的事工豈不更有榮耀嗎?
  • 羅馬書 7:4-11
    我的弟兄姊妹,同樣,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向著律法也死了,使你們可以歸於那位從死裡復活的基督,好為上帝結果子。從前我們受自己罪惡本性的控制,因律法而激發的罪惡慾望在我們身上發作,以致結出死亡的果子。但現在,我們既然向著一度捆綁我們的律法死了,就脫離了律法的控制,能夠以聖靈所賜的新樣式,而不是以拘守教條的舊樣式事奉上帝。那麼,我們可以說律法本身是罪嗎?當然不是!沒有律法,我們就不知道什麼是罪。律法若不說「不可貪心」,我就不知道什麼是貪心。然而,罪卻趁機利用誡命在我裡面生出各種貪念,因為沒有律法,罪是死的。我沒認識律法之前是活的,但律法來了之後,罪就活了,而我卻死了。我發現那本來要使人活的誡命反而叫我死,因為罪利用誡命趁機引誘我,而且藉著誡命殺了我。
  • 約翰福音 1:17
    因為律法是藉著摩西頒佈的,恩典和真理是藉著耶穌基督賜下來的。
  • 羅馬書 5:20-21
    律法是後來頒佈的,使過犯更多地顯出來,只是哪裡的罪越多,哪裡的恩典就顯得越豐富。罪怎樣掌權帶來死亡,恩典也照樣藉著義掌權,為要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帶來永生。
  • 約翰福音 8:36
    所以,如果上帝的兒子釋放了你們,你們就真正自由了!
  • 羅馬書 3:19-20
    我們知道律法所講的都是針對律法之下的人,好叫所有的人都無話可說,使全世界都伏在上帝的審判之下。因為無人能夠靠遵行律法而被上帝視為義人,律法的本意是要使人知罪。
  • 羅馬書 8:12
    弟兄姊妹,這樣看來,我們不必隨從罪惡本性活著。
  • 加拉太書 3:23
    信耶穌的時代還沒有來臨以前,律法暫時監管我們。等到信耶穌之道顯明出來後,律法就不再監管我們。
  • 羅馬書 11:6
    既然說是出於恩典,就不再基於行為,不然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。
  • 馬太福音 1:21
    她將生一個兒子,你要給祂取名叫耶穌,因為祂要把自己的子民從罪惡中救出來。」
  • 詩篇 130:7-8
    以色列啊,要信靠耶和華,因為祂有慈愛,能完全救贖我們。祂必把以色列從罪惡中救贖出來。
  • 羅馬書 6:15
    那麼,我們在恩典之中,不在律法之下,就可以任意犯罪嗎?絕不可以!
  • 加拉太書 4:21
    你們這些甘受律法約束的人啊!告訴我,你們沒聽過律法怎麼說嗎?
  • 羅馬書 4:16
    所以,上帝的應許是藉著人的信心賜下的,好叫這一切都是出於上帝的恩典,確保應許歸給所有亞伯拉罕的子孫,不單是守律法的人,也包括一切效法亞伯拉罕信心的人。
  • 提多書 2:14
    主耶穌為我們犧牲自己,要救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,並潔淨我們,使我們作祂的子民,成為熱心行善的人。
  • 彌迦書 7:19
    你必再憐憫我們,將我們的罪惡踐踏在腳下,把我們的一切過犯拋進深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