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羅馬書 6:14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羅馬書 8:2
    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使我自由,脫離了罪和死的律。
  • 加拉太書 5:18
    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,就不在律法以下了。
  • 希伯來書 8:10
    主說:‘因為在那些日子以後,我要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是這樣:我要把我的律法放在他們的心思裡面,寫在他們的心上。我要作他們的神,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
  • 加拉太書 4:4-5
    但到了時機成熟,神就差遣他的兒子,由女人所生,而且生在律法之下,要把律法之下的人救贖出來,好讓我們得著嗣子的名分。
  • 羅馬書 6:12
    所以,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肉身上掌權,使你們順從肉身的私慾,
  • 哥林多後書 3:6-9
    他使我們有資格作新約的僕役,這新約不是從儀文來的,而是從聖靈來的;因為儀文會使人死,而聖靈卻使人活。如果那以文字刻在石上使人死的律法的工作,尚且帶有榮光,以致以色列人因著摩西臉上短暫的榮光,不能注視他的臉,那出於聖靈的工作不是更有榮光嗎?如果那定人有罪的工作尚且有榮光,那使人稱義的工作就更有榮光了!
  • 羅馬書 7:4-11
    這樣,我的弟兄們,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,對律法來說也已經死了,使你們歸屬另一位,就是那從死人中復活的,為的是要我們結果子給神。我們從前屬肉體的時候,罪惡的情慾藉著律法在我們的肢體裡發動,就結出死亡的果子。但現在,我們既然向那捆綁我們的律法死了,就脫離了律法的約束,好讓我們用心靈的新樣子,而不用儀文的舊方式來服事主。這樣,我們可以說甚麼呢?難道律法是罪嗎?絕對不是。不過,如果不是藉著律法,我就不知道甚麼是罪;如果不是律法說“不可貪心”,我就不知道甚麼是貪心。但罪趁著機會,藉著誡命在我裡面發動各樣的貪心,因為沒有律法,罪是死的。在沒有律法的時候,我是活的;但誡命一來,罪就活了,我就死了。那本來使人活的誡命,反而使我死了;因為罪藉著誡命把握著機會來欺騙我,並且殺了我。
  • 約翰福音 1:17
    律法是藉著摩西頒布的,恩典和真理卻是藉著耶穌基督而來的。
  • 羅馬書 5:20-21
    律法的出現,是要叫過犯增多;然而罪在哪裡增多,恩典就更加增多了。罪藉著死掌權;照樣,恩典也藉著義掌權,使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進入永生。
  • 約翰福音 8:36
    所以,神的兒子若使你們自由,你們就真的得自由了。
  • 羅馬書 3:19-20
    然而我們曉得,凡律法所說的,都是對在律法之下的人說的,好讓每一個人都沒有話可講,使全世界的人都伏在神的審判之下。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行律法,在神面前得稱為義,因為藉著律法,人對於罪才有充分的認識。
  • 羅馬書 8:12
    弟兄們,可見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,隨著肉體而活。
  • 加拉太書 3:23
    但信的道理還沒有來到以前,我們在律法下被囚禁、被圍困,直到那要來的信的道理顯明出來。
  • 羅馬書 11:6
    既然是靠著恩典,就不再是由於行為了;不然的話,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。
  • 馬太福音 1:21
    她必生一個兒子,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,因為他要把自己的子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。”
  • 詩篇 130:7-8
    以色列啊!你要仰望耶和華,因為耶和華有慈愛,也有豐盛的救恩。他必救贖以色列,脫離一切罪孽。
  • 羅馬書 6:15
    那卻怎麼樣呢?我們不在律法之下,而在恩典之下,就可以犯罪嗎?絕對不可!
  • 加拉太書 4:21
   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之下的人哪!請告訴我,你們沒有聽過律法嗎?
  • 羅馬書 4:16
    所以,成為後嗣是因著信,為的是要按著神的恩典,使給所有後裔的應許堅定不移,不但臨到那屬於律法的人,也臨到那效法亞伯拉罕而信的人。亞伯拉罕在神面前作我們眾人的父,
  • 提多書 2:14
    他為我們捨己,為的是要救贖我們脫離一切不法的事,並且潔淨我們作他自己的子民,熱心善工。
  • 彌迦書 7:19
    他必再憐愛我們,把我們的罪孽都踐踏在腳下,又把我們(按照《馬索拉文本》,“我們”作“他們”;現參照其他抄本、《七十士譯本》和其他古譯本翻譯)的一切罪惡都投在深海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