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6日
考门夫人

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,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。(腓3:8)

要发光必须先有损失。发光体受了相当的损失以后,才会有光照出来。烛不燃烧,就根本便没有光。有了燃烧,然后才能有光。我们自己若不先有损失,就不能有益于人。燃烧好似人生中的痛苦,信徒必须经过痛苦,然后才能有益于人。可是我们却常常喜欢逃避痛苦。

我们常想,当我们手脚轻健,身心强壮,能做大事业的时候,是能被神大用的时期。

当我们被唤到一边,在苦痛中磨炼的时候,例如病倒了,或煎熬于患难之中,我们所有的活动都被迫停止,这种时候,我们就觉得自己不再有任何贡献了。

可是,我们若能忍耐,降服,就可确信,我们在痛苦中对世界的贡献,更大于能活动时的工作。我们此时如蜡烛燃烧,光明是从燃烧中发出来的。

——《晚思》(Evening Thoughts)

明天的荣耀,是因今天的痛苦。

许多人只要荣耀,不要十架。只要发光,不要燃烧。但是我告诉你:十架是冠冕的先锋;没有十架;就没有冠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