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13日 爲何不應以貌取人?(之二)
蘭君

經文:“我的弟兄們,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,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。若有一個人戴著金戒指、穿著華美衣服進你們的會堂去,又有一個窮人穿著骯臟衣服也進去,你們就看重那穿華美衣服的人,說‘請坐在這好位上’,又對那窮人說‘你站在那裡’或‘坐在我腳凳下邊’,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,用惡意斷定人嗎?”(《雅》2:1-4

“人是看外貌、耶和華是看內心”——這句話出自《撒母耳記上》16章第7節,講的是神差遣先知撒母耳去伯利恒耶西的家,神不憑外貌認人,祂沒有膏耶西身材高大、相貌堂堂的幾個兒子,反而揀選了不起眼的、乳臭未乾的小兒子——大衛。

可惜人都喜歡憑外貌認人。當時在猶太人的會堂中,時常有富人光臨,也有窮人來訪。因著穿戴不同,他們所得到的待遇也不一樣。在今天的教會,憑外貌認人的事還是時常發生。

一次,一位神學生來到一個教會聚會。他穿著牛仔褲、汗衫和球鞋,滿臉胡子拉荏,不修邊幅。接待的弟兄姐妹只是禮貌性地跟他握手、寒暄。聚會結束後,也沒有人坐下來跟他好好交談。走的時候,也沒有人注意他。第二次再去的時候,他改頭換面。他穿上筆挺的西裝、鋥亮的皮鞋,還把胡子刮得乾乾凈凈。到了教會,很多人過來跟他說話,甚至有人帶著他參觀了整個教會,並且把傳道人和同工都一一介紹給他。當他離開時,還有人把他送到門口,一再地歡迎他下一次再來。

請不要誤會,我並不是說聚會時一定要穿戴隨便,或者一定要穿戴特別華麗,關鍵是我們的心態。我們應當穿戴整齊,因為我們是來朝見、敬拜神。如果你今天去面見國家總統或主席,請問你會以什麼樣的穿著和儀表去?敬拜神豈不是一件比去見總統、主席更值得尊重、更重要的事情?這是從個人的角度來說。

從接待別人方面來看,我們絕不能以貌取人,或因人的穿戴而偏待人,尤其是當我們當中有學生、工薪階層時。大家都知道作學生的艱難。

雅各說“用惡意斷定人”,“斷定”一詞的本意是“判斷”、“論斷”,尤其是指法官的斷案。一個公義的法官,應當是不偏不倚的,他的判斷是根據事實,而不是根據被告人的外貌。

一次,一位弟兄因闖紅燈被開了罰單。出庭的那天,在他前面有一位年輕、漂亮的白人女子,也是闖紅燈被開了罰單。當她站在審判臺前時,法官和顏悅色、滿臉堆笑地問她:“你是否認罪?”她說,“我認。”法官又問:“你有什麼話要說嗎?”她說:“我很抱歉,請你寬容。”法官說:“好!我就判你無罪,你可以走了。”

那位弟兄看到這情況,心裡不由地輕松了很多。然而當他站在審判臺時,法官的笑容卻沒有了,他冷冰冰地問他:“你是否認罪?”他說:“我認。”法官又問,“你還有什麼話要說?”他說:“我很抱歉。請你寬容。”他本以為法官會對他說,“好!判你無罪。你可以走了。”然而,法官卻說,“罰五十美金,記一個點。”

很明顯,法官是在以貌待人。當我們以貌待人時,我們就像一個心懷惡意的法官。

為什麼神不許我們論斷人?因為當我們論斷人時,我們從來不公正。我們的個性喜好、成長環境、文化背景等都會影響、甚至左右我們的判斷。所以只有神才能判斷人。當我們論斷人時,我們是把自己提到了神的位置。

在這裡,我們也可以看到,雅各並非是偏愛貧窮人,他指出的是當時教會嫌貧愛富的問題。當教會輕看、欺壓貧窮人,就是淩駕於神之上、是悖逆神。

耶穌基督從來不偏待人,否則你我今天仍然活在罪中,沒有盼望。因為在神面前,我們從裡到外、從頭到腳都滿了罪惡、污穢不堪。照著我們的外貌,我們本不配被神所愛,不值得耶穌基督為我們捨命。然而,神卻因著祂的恩典拯救了我們。神的榮耀就在我們這些蒙恩的罪人身上彰顯了出來。

禱告:神啊,我們感謝你!你不偏待人。按著外貌,我們本不配為你所愛、蒙你拯救,因為我們滿身污穢,死在過犯當中。然而你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。在我們還做罪人時,你就差遣你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,為我們而死。請幫助我們牢記你的告誡,讓我們像主一樣,不再以貌取人。奉主耶穌基督名求,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