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0日 恰当的羞耻感
约翰·派博

你们做罪的奴隶时,不受义的约束,做了现在想起来也觉得羞耻的事,得到了什么益处呢?那些事只能导致死亡!(罗马书6:20-21,当代译本)

当基督徒回想起以前所做的不荣耀神的恶行时,他会感到羞耻,这是合乎情理的。保罗对罗马教会的弟兄姊妹说:“你们做罪的奴隶时,不受义的约束,做了现在想起来也觉得羞耻的事,得到了什么益处呢?那些事只能导致死亡!”

我们曾经以一种不荣耀神的方式生活,现在有一个合适的机会让我们回想起这些,并感受那样生活的扎心之痛。很快,我们会发现纠结于此并不会使我们内心麻木。敏感的基督徒每当回想起往昔的罪行,仍会感受到羞耻,即使主已经饶恕了我们的罪。

其实,恰当的羞耻感是非常有益处的,有益于我们悔改得救。《帖撒罗尼迦后书》3章14节记载,保罗对帖撒罗尼迦的教会说:“若有人不听从我这信上的话,要记下他,不和他交往,叫他自觉羞愧”。这意味着感到羞愧是合适的一步,这一步发生在悔改得救的过程中,就是从属灵死亡和罪恶中回转的过程当中。你不必不惜一切代价去避免感到羞耻,在神对他子民的奇妙计划中,羞耻感有发挥作用的一席之地。

所以,我们可以说,依据《圣经》来判断羞耻感是否恰当,要完全以神为中心。

对于不恰当的羞耻感,《圣经》教导我们,不要为荣耀神的事感到羞耻,不管它使你在旁人眼里看起来多么软弱、愚蠢或错误;也不要为可耻的处境感到羞耻,除非你真的与罪有份。

对于恰当的羞耻感,《圣经》教导我们,要为做过的、任何不荣耀神的事感到羞耻,无论它使你在旁人眼里看起来多么强大、智慧或正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