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25日 要對上帝慷概
Bob & Debby Gass

以利亞(對她)說:“不要害怕……”(列王紀上17:13

想象一下,一位母親和她的孩子正處在嚴重的饑荒中,僅有的食物只夠維持一頓飯。現在再想象以利亞這麼說:“跟我分享你所有的。不要害怕。上帝會確保你有超過足夠的物質來渡過難關。”你會怎麼做呢?這個女人選擇了順服上帝。結果她在饑荒中存活了下來,並且比那本來要給她擡棺材的人活得更長。耶穌還在一次講道中稱讚了她。基本上有兩種給予者:一種是把他們“剩下的”給上帝,另一種是把他們“初熟的物產”給祂(參箴言3:9)。第一種給予者認爲自己要先負責滿足自己的需要,所以他們剩下的才歸上帝的事工所用。不過,給與剩下的存在一個問題,那就是你的慷慨與你的自給自足息息相關。當你面臨經濟上的不確定性時,慷慨就會退居次要地位了。另一方面,那些把初熟的物產奉獻給上帝的人明白,他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從祂而來的。他們受到激勵,首先要投資於上帝的利益,其次纔是自己的利益。他們相信這一聖經原則,即所收穫的總是會超過所栽種的(參哥林多後書9:6-11)。

懼怕會使你變得不理智,並使你的行動與你內心的信念背道而馳。既然你所有的財產都是屬於上帝的,那麼把它們託付給祂不是很合理嗎?何況你所託付的是你無法控制的東西。想想看:你說你把永恆的命定託付給上帝,卻拒絕祂向你發出的成爲你財務夥伴的邀請。這說得過去嗎?事實上,你所奉獻給上帝的永遠都無法超過祂所賜給你的。因此,你要慷慨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