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歷代志上 16:18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創世記 13:15
    所見之地、我必賜爾、爰及苗裔、永世勿替、
  • 創世記 28:13-14
    耶和華據其巔曰、我乃爾祖亞伯拉罕與以撒之上帝耶和華、爾所寢之地、悉以賚爾、爰及苗裔。爾裔繁衍如塵沙、蔓延四方、天下兆民、憑藉爾裔、以徼福祉。
  • 彌迦書 2:5
    在耶和華之會、能用準繩、析土與民者、卒無一人、
  • 創世記 17:8
    爾所旅者、即迦南一境、我將以之賜爾及爾苗裔、永為恆產、我亦為其上帝。○
  • 申命記 32:8
    至高者使四方之民得業、俾亞當後裔散處、則定異邦民之郊址、循以色列族之核數。
  • 創世記 35:11-12
    又曰、我乃全能之上帝、使爾生育眾多、以成群族、列王皆由爾出。我所賜亞伯拉罕以撒之地、亦將錫爾、延及苗裔。
  • 創世記 12:7
    耶和華顯現與亞伯蘭曰、我將以斯土、賜爾苗裔、亞伯蘭乃於顯現之處、築壇以祭。
  • 民數記 26:53-56
    當以斯土給於此眾、循其名數、人眾則給地亦多、人寡則給地亦減、依其所核之數、各給以地。必掣籤而分之、按其譜系、使得恆業、眾寡之間、所當分者、掣籤而定。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