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約翰福音 2:13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約翰福音 11:55
    猶太人的逾越節快到了,有許多人在過節前從各鄉上耶路撒冷去,要在那裡潔淨自己。
  • 路加福音 2:41
    每年逾越節,他父母都上耶路撒冷去。
  • 約翰福音 2:23
    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,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,就信了他的名。
  • 約翰福音 6:4
    那時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。
  • 出埃及記 12:6-14
    你們要把羊羔留到本月十四日,在黃昏的時候(“在黃昏的時候”直譯是“兩黃昏之間”),以色列全體會眾要把羊羔宰殺。他們要取點血,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兩邊的門柱和門楣上。當那一夜,你們要吃羊羔的肉,肉要用火烤了,和無酵餅與苦菜一同吃,不可吃生的,也不可用水煮;只可吃用火烤的。頭、腿和內臟都一起吃。你們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;如果有一點留到早晨,就要用火燒掉。你們要這樣吃羊羔:腰間束上帶,腳上穿著鞋,手中拿著杖,快速地吃;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。因為在那一夜我要走遍埃及地,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,無論是人或是牲畜,都要殺掉;我也要審判埃及的一切神祇,我是耶和華。這血要在你們居住的房屋上作你們的記號;我擊打埃及地的時候,一看見這血,就越過你們去,災禍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毀滅你們。這一日必作你們的記念日;你們要守這日為耶和華的節;你們要世世代代守這節日作永遠的定例。
  • 申命記 16:1-8
    “你要守亞筆月,向耶和華你的神守逾越節,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在亞筆月的一個晚上,把你從埃及地領出來。你要在耶和華選擇立為他名的居所的地方,把羊和牛作逾越節的祭牲獻給耶和華你的神。你吃這祭的時候,不可和有酵的餅一同吃;七日之內,你要吃無酵餅,就是困苦餅,因為你是急急忙忙從埃及地出來的,好使你一生的年日都可以記念你從埃及地出來的日子。七天之內,在你的全境不可見有酵。第一天晚上你獻的祭肉,一點也不可剩下,留到早晨。你不能在耶和華你的神賜給你的任何一座城裡,宰殺逾越節的祭牲;只能在耶和華你的神選擇作他名的居所的地方,晚上日落的時候,就是你出埃及的時刻,宰殺逾越節的祭牲;你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選擇的地方,把祭肉煮了吃;到了早晨,你才可以回到家裡去。六日之內你要吃無酵餅;到了第七日,要向耶和華你的神守聖會;甚麼工都不可作。
  • 約翰福音 5:1
    這些事以後,到了猶太人的一個節期,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。
  • 民數記 28:16-25
    “‘正月十四日,是耶和華的逾越節。這月十五日是節期;要吃無酵餅七日。第一日要有聖會,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,只要獻火祭給耶和華作燔祭,就是兩頭公牛犢、一隻公綿羊和七隻一歲的公羊羔,都要完全沒有殘疾的。同獻的素祭,是用油調和的細麵,為每頭公牛犢要獻三公斤;為每隻公綿羊要獻兩公斤;為那七隻公羊羔,每隻要獻一公斤;還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,為你們贖罪。除了早晨的燔祭,就是常獻的燔祭以外,還要把這些祭物獻上。一連七日,每日都要獻上這樣的祭物,給耶和華作馨香火祭的食物,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的。第七日你們要有聖會,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。
  • 申命記 16:16
    每年三次,就是在除酵節、七七節、住棚節,你所有的男丁都要在耶和華選擇的地方,朝見耶和華你的神;但不可空手朝見耶和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