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約伯記 35:2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馬太福音 12:36-37
    我告訴你們,人所說的閒話,在審判的日子,句句都要供出來,因為你要照你的話被稱為義,或定為有罪。”
  • 約伯記 9:17
    他用暴風傷害我,無緣無故加添我的創傷。
  • 約伯記 19:6-7
    那麼,就知道是神顛倒我的案件,用他的網圈住我。我呼叫‘強暴!’卻沒有回答;我呼求,卻得不到公斷。
  • 約伯記 40:8
    你怎能廢棄我所審斷的?怎能定我為有罪,好顯出你自己為義呢?
  • 約伯記 16:17
    然而在我的手中沒有強暴,我的禱告也是清潔的。
  • 路加福音 19:22
    主人說:‘可惡的僕人!我要憑你的口定你的罪。你知道我是嚴厲的人,沒有存的要提取,沒有種的要收割嗎?
  • 約伯記 10:7
    你知道我並沒有罪,但沒有人能救我脫離你的手。
  • 約伯記 27:2-6
    “永活的神奪去我的公理,全能者使我心中痛苦。只要我的生命還在我裡面,神賜我的氣息還在我鼻孔裡,我的嘴唇決不說不義之言,我的舌頭也不講詭詐之語。我絕對不以你們為是,我到死也不放棄我的純全;我堅守我的義決不放鬆,我一生的日子我的心必不責備我。
  • 約伯記 34:5
    約伯說:‘我是有理的,神卻奪去我的公理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