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馬可福音 4:22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路加福音 8:17
    因為隱藏的事沒有不成為顯明的;隱祕的事也沒有絕不被知道而不至於明顯的。
  • 使徒行傳 4:20
    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、我們不能不講。』
  • 哥林多前書 4:5
    所以定時未到以前、甚麼都不要論斷了;只等主來,他不但要照明暗中的隱密事,也要顯露人心中的計謀;那時應得的稱讚、自會由上帝分給各人了。
  • 使徒行傳 20:27
    因為上帝全部的計畫、我並沒有退縮而不傳告你們。
  • 詩篇 78:2-4
    我要開口說箴言;我要傾吐古時的謎語,是我們所聽過所知道的,我們祖宗對我們敘述過的。我們不將這些事向他們的子孫隱瞞;我們乃要將永恆主可頌可讚的事和他的能力、及他所行的奇妙作為、向後代的人敘說。
  • 傳道書 12:14
    因為人所作的一切事、上帝都必審判;為了一切隱藏的事,或好或壞,人人都必受審。
  • 詩篇 40:9-10
    我要在多人大眾中將上帝救人之義氣傳為好消息;我的嘴脣我必不制止;永恆主啊,惟有你知道。你救人之義氣我未隱藏於心中;你的忠信和拯救我已經說出;你的堅愛和忠信我未曾向多人大眾隱瞞。
  • 1約翰福音 1:1-3
  • 路加福音 12:2-3
    但完全掩蓋的事沒有不被揭露的;隱藏的事也沒有不被知道的。故此凡你們在暗中所說的、總要在明處被聽見;你們在內屋附耳所說的、總要在房頂上被宣傳。
  • 馬太福音 10:26-27
    所以不要怕他們;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被揭露的;隱藏的事沒有不被知道的。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,你們要在大白日天說出來;你們耳中所聽的,要在房頂上宣傳出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