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 箴言 7:3 >>

本节经文

交叉引用

  • 申命記 11:18-20
    「所以,你們要把我的這些吩咐銘記在心,繫在手上,戴在額上作記號;要用這些話教導你們的兒女,無論在家在外、或起或臥,都要講論;也要寫在城門上和自家的門框上。
  • 箴言 3:3
    不要讓慈愛和信實離開你,要把他們繫在你的頸項上,刻在你的心坎上。
  • 申命記 6:8-9
    要把它們繫在手上、戴在額上作記號,要寫在城門上和自家的門框上。
  • 以賽亞書 30:8
    耶和華對我說:「現在,你去當著他們的面把這些話刻在版上,記在書卷上,永遠留給後世作明證。
  • 哥林多後書 3:3
    顯然,你們是從基督而來的一封信,是我們工作的成果。這信不是用筆墨寫成的,乃是藉著永活上帝的靈寫成的;不是寫在石版上的,而是刻在心版上的。
  • 耶利米書 31:33
    耶和華說:「那些日子以後,我將與以色列家立這樣的約,我要把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腦中,寫在他們心上。我要做他們的上帝,他們要做我的子民。
  • 箴言 6:21
    你要常常將這些刻在心坎上,繫在頸項上。
  • 耶利米書 17:1
    「猶大人的罪是用鐵筆記錄的,用鑽石鐫刻的,寫在了他們心坎上和祭壇角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