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17日 慈愛和信實
麥耀光

箴言十六1-11

1心中的籌謀在乎人,舌頭的應對出於耶和華。

2人一切所行的,在自己眼中看為純潔,惟有耶和華衡量人的內心。

3你所做的,要交託耶和華,你所謀的,就必堅立。

4耶和華造萬物各適其用,就是惡人也為禍患的日子所造。

5凡心裏驕傲的,為耶和華所憎惡;擊掌保證,他難免受罰。

6因慈愛和信實,罪孽得贖;敬畏耶和華的,遠離惡事。

7人所行的若蒙耶和華喜悅,耶和華也使仇敵與他和好。

8少獲利,行事公義,強如多獲利,行事不義。

9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;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。

10王的嘴脣有聖言,審判之時,他的口必不差錯。

11公道的秤和天平屬耶和華,囊中一切的法碼是他所定。

從十六章1節至廿二章16節是《箴言》第二集的第二部份,與前面的第一部份有多方面的差異。過去16天的靈修經文,絕大部份是一節經文為一單元,並且是反義平行句,就是下半節與上半節有相反的觀念。但在這第二部份,智者卻採用了同義或引伸平行句,即前後節的觀念一致;或下半節延續上半節的教訓。第二、「王」這個主詞在第一部份只出現在十四章28及35節;而在第二部份,除了在十八及廿二章之外,在每一章都有「王」的出現。第三、在第一部份我們思想過幾次有關「強如」(better than) 的句子。在未來的兩週,我們將發現這句式有10次的出現。智者提醒讀者要慎思明辨、要檢測事情,並且要訂下生命的優先次序。

我們在第14天的靈修中曾提過,「耶和華」的名字多數是出現在第二部份,而更是集中在第十五和第十六兩章,單單在第十六章就出現了10次。從十五章的33節到十六章7節,每一節都有「耶和華」的名字,連續出現8次之多。而我們也發現十六章2-6節更在《箴言》書的中心。因此,有學者稱十五章33節至十六章9節不單只是這段的神學核心,更是箴言書的神學核心,就是說人的生活舉止和存留,不只是與神有關,更是離不開神的視野。

在今天要看的1-9節中,除了第8節之外,我們看到神的主權、人的能力與限制的關係。第1和9節都分別提及「籌謀」/「籌算」。常言道:「謀事在人,成事在天」。在此智者指出,神是衡量人的內心的 (2節),故此,人心中籌劃或計劃自己的道路,都在神的管轄範圍中。在這9節經文中,智者用了人的心 (4次)和計謀 (3次),以及「行」/「做」/「腳步」(共5次)來指出人的內在之心思和外在的行動是有直接關連的。而一位敬畏神的人,是以慈愛和信實來對待人和神。「慈愛和信實」在舊約不只是常常一起使用,更指向那是耶和華的屬性。神賜福那些對人存忠愛和誠信的人 (呂振中譯本)。這正如大衛對掃羅及掃羅的後人流露出慈愛和信實一樣。他對埋葬掃羅的人如此說:「你們既做了這事,願耶和華以慈愛和信實待你們,我也要為此厚待你們」(撒下二6)。

思想:

(1) 舊約學者Bruce Waltke 說:「人構想,上帝執行;人策劃,上帝證實;人規劃,上帝使之生效;人提議,上帝安排。人思想如何發言,策劃如何行事,但上帝按祂永恆的旨意決定一切」,反思這話對你有甚麼啟發吧! (2) 耶穌在馬太福音廿三23說:「那律法上更重要的事,就是公義、憐憫、信實…」,這三方面也是智者在十六6和8所提及的,反思:我生命中是否流露出這三個特質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