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5日 复活的生命
法兰斯.贝克(Frans Bakker)

所以你们若真与基督一同复活,就当求在上面的事。

——《歌罗西书》3:1

“复活的生命”表达的含义很宽广,但并没有宽广到一个程度,以致能解释基督复活所带出的果子。一个贫乏的术语不足以表达基督赐给信徒的新生命的果效。这个表达聚焦于我们能够在地上所经历的生命,是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工作。人心里面的新生命,被可见的顺服又丰盛的新生活所证明,这是胜过死亡的复活,在坟墓的这一端已表现出来。

对懒惰的反律法主义者的肉体而言,这不是一个愉快的词语。我们的天性更渴望一个在坟墓另一端活着的基督,不会渴求在坟墓这边的事。但是经文告诉我们,“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”(希伯来书12:14)。如果在这一端,罪对我们还没有变为死的,那么在坟墓的另一端,基督也不能成为我们的生命。这就是为何那些反律法主义者(antinomian)犯了一个永远的错误。

“复活的生命”开始于地上。在拥有新生命的人身上,世界失去了吸引力,罪变成了敌人。你在这地上变成了一个陌生人,并不渴望加入世俗的娱乐。即使你还不敢说你的家是在天堂,或者你是走在去天堂的路上,你生命中仍会有一种对公义的渴望,想要遵循上帝的旨意来生活。

“复活的生命”是一种将死的生命。当基督开始活在一个人的生命中时,那个人就不得不死去。上帝的话语告诉我们,这里没有别的路可走。新生命是基督复活的果子,当罪人一旦从灵性的死亡中复活时,这生命就显现出来。那时,他仍然不是真的认识基督。他只知道自己是不圣洁的、可怜的和凄惨的。但是,另一个生命已经来到了,这新生命将要寻求在上面的事。这是一种寻求上帝的生命。

“复活的生命”不是根据人的力量,而是单单依靠基督复活的力量。他跟基督一起复活了。请特别注意,这里不是说他将要跟祂一起复活,而是说他已经跟祂一起复活。一个罪人永远不能靠着他自己的力量从属灵的死亡状态中复活,也不能靠着他自己的意愿复活。他从上帝的创造中获得了这生命,那么,上帝难道没有权利要求他过一种全新的、敬虔的生活吗?但他仍然将不得不靠着基督的能力复活。意识到自己需要祂这样做的人,有福了,他将会有从基督而来的果子结出来。“他活,是向上帝活着。”(罗马书6:10)上帝的子民需要学习不为自己活,而是向上帝活着。

你是否意识到自己在上帝面前的贫瘠?这是“复活的生命”首先的果子。你为自己的不结果子和属灵的死亡状况而愁苦,然后你为自己属灵的坟墓忧伤。如果我们中间有这样的忧愁者,那么上帝的话语仍会对你宣告:因为基督复活的能力,你的眼泪将要被擦干。

你的忧愁不会因你自己的力量被除去,只能依靠祂的力量。你必须与活着的葡萄树连结。那么,就粘住祂,被祂滋养吧。因为祂愿意,祂也能够,因为祂复活的力量,对一个贫瘠的罪人来说意味着一切。